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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女朋友拉去传销了,想告发却被她爸污蔑诽谤罪?

2018-8-27 19:03| 发布者: x72z| 查看: 4586| 评论: 0

摘要: 案例:被女朋友暑假拉去传销了,我呆了一天就跑了回来,告诉了她家人,并在贴吧发了她和她爸是传销,发了她的照片叫大家别信她们。现在她爸要告我诽谤罪,我这个算么。我帖子看的人不算多,两个加起来还不到1000,说 ...

案例:

被女朋友暑假拉去传销了,我呆了一天就跑了回来,告诉了她家人,并在贴吧发了她和她爸是传销,发了她的照片叫大家别信她们。现在她爸要告我诽谤罪,我这个算么。我帖子看的人不算多,两个加起来还不到1000,说的也都是事实,我有聊天和他们内部发的消息截屏200张图片,还有四个我回来后她给我介绍1040叫我过去后拉人的电话录音,他爸一直威胁我叫我小心点,我就忍不住了叫他一起去派出所,谁知道去了三个警察都不说传销的事,不管我说的是不是事实,还教训我传销是工商局的事不归警察管,还说我摊上大事了,叫我大学都上不成。留了我的身份证信息,学校,班级各年级。我同学都说没事,但现在警察还没给我打电话。我在帖子里边发了两张内部聊天记录图片,两张1040的操作图片,还有一张她的图片,说她和她爸名字搞传销,构成犯罪了么,现在她爸就说我犯了诽谤罪要叫我上不成学。但我有图片电话录音证明他们就是传销。

解释:

发现涉嫌传销的,应当向工商局和公安机关举报,由工商局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小说一下:

传销有风险,举报需谨慎!

案例中警察的行为属于失职行为,可以对其进行举报。

是客观事实,不是为了故意毁坏他人名誉便不属于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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