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南阳嘉城置业有限公司2016年开发建设的锦城园丁小区经济适用房。当时认筹购房时开发商并没有明确规定严格要求购房条件,只是表明有教师资格证或三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两项条件任意者优惠每平方100元,在没有两项条件的购房者者则没有优惠条件,但是仍然有购房的资格。而且当时开发商并没有提出需要办理出示认购证这一项购房规定。(并且经过咨询房管局所知房屋认购证在2013年低已经停办)
在根据开发商规定交钱流程分别在初期交付两万元定金订购,后在芽后又交付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五十,在房子封顶以后又交付百分之四十房款。在期间嘉诚置业开发商通知提前交付尾款有有优惠政策并承诺在交付最后百分之十房款和大修基金、燃气初装费、物业费等费用便可以交房交钥匙入住。(开发商承诺再无其他费用) 然而在2018年即将交房之际,嘉诚置业开发商通知购房者签订交房合同时,但是又要求出示教师资格证和认购证(两项缺一不可),当时芽时双方签订的的购房合同也没有这两项交房规定,然而此时如果达不到两项条件任意一项则需要交付两室房子四万元,三室房子五万元的办理证书费用(开发商对于需要缴纳的费用的去向意图没有明确合理的解释),并违背了当初的承诺的条件,这引起各位购房者的极度不满,因此需要嘉诚置业的开发商撤销不合理收费通知并按合同约定如期交房。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业主强加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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