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为了利益,可为无所不用,无所不做。前些年,以金融创新之名,通过建立各种投资公司等平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引发了许多案件,也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近年来,又将非法集资与传销结合起来,用按一定金额领取商品、推销商品等方式,吸收公众存款资金,从事非法活动。我所在的小区,就有一伙人租赁了一间房子,摆上一些物品,以吸收会员的方式,每人缴纳2888元,就能每天领取50元物品,半年缴纳一次,是厂家直销。结果,吸引了许多老年人,当我给老年人讲道理时,这些老年人还不相信,坚持认为是厂家直销,是我耽误他们赚钱。无奈之下,我举报到工商部门将其端掉了。否则,后果严重。 也正因为如此,广大居民也要擦亮双眼,千万不要上不法分子的当。天上没有馅儿饼掉,不可能出现花2888元可以领取近万元商品的好事。退一步讲,就算不是非法集资,这些商品,也一定是劣质商品,是不值钱的,甚至是会影响降,存在安全隐患的。切不可让不法分子占了空子,让不法分子损害自己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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