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的罪行罄竹难书 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现在 终于有一个既能伸张正义 又能领取奖励的举报途径了! 日前,广东省工商局与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广东省打击传销举报奖励的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举报传销违法犯罪案件的奖励金额与罚没额、涉案金额挂钩,最高奖励金额为30万元。 举报人:是指以书面、电话、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实名向各级政府及所属工商、公安、综治等部门举报传销行为,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人员。 办法在对已有经验做法进行提炼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奖金发放的激励机制,将举报奖励细化为举报传销窝点和举报传销案件两种。 举报传销窝点或集会
举报传销案件 由打击传销部门根据其价值、涉及金额等进行等级评定,确定具体奖励标准,具体分为三个等级。
同时,该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奖金发放的激励机制;将平安志愿者、治安联防员、镇街协管员、信息员、网络员、巡防员等相关协管人员纳入发放奖励范围。充分发挥街区、社区群众对本区域传销情况举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激活人民群众举报传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政府、社会、群众等多方资源的多元共治、共管。 该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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