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阿右旗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某、罗某某、何某某、潘某某、曾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五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及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是阿右旗法院受理的全盟首例网络传销犯罪案件。 案件回顾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张某某等五名被告人加入 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该基金会以民族资产解冻、扶贫等为名,虚构交纳金额不等的会员费,成为会员后将得到高额回报的事实,以拉人头、缴纳会员费、发展下线的方式在全国各地大量发展招募会员。 以微信群的方式发展下线五名被告人以微信群的方式发展下线,承诺每人交纳169元、78元金额不等的会员费,等基金会挂牌后享受巨额回报,优先享受扶贫政策,还能解决公务员身份等,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10万多人受骗,涉及全国多省至案发时,受骗人员超过10万人,涉及全国多个省市,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会员费资金数额累计达人民币126569 744.63元。法院综合考虑五名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在传销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及实际非法获利情况,遂作出上述判决。 温馨提醒朽在次提醒广大群众,无论传销组织采取什么样的名目借口来改头换面,其缴纳会员费、按层级返利骗取钱财的违法本质不会改变。要认清传销危害,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人身财产受到损害。 信息来源:阿拉善新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整理:阿拉善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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