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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一房主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被罚款5万

2018-7-16 13:35| 发布者: wq6zr| 查看: 2608| 评论: 0

摘要: 当地海城工商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李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开出5万元的罚款。广西北海市工商局海城分局13日披露,该市一小区房主因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涉嫌传销人员从事资本运作 ...

当地海城工商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李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开出5万元的罚款。

广西北海市工商局海城分局13日披露,该市一小区房主因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涉嫌传销人员从事资本运作,执法人员随后该房产进行查封,并于日前对房主罚款5万元。

6月27日,北海市工商局海城分局和北海市海城区打击传销专业队对辖区一出租屋进行检查时,发现传销人员钟某在该房内从事传销活动,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房产进行查封。

经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出租屋房东为李某。2018年3月起,李某将该房出租给钟某,双方约定每月租金为1350元。钟某在该房屋居住期间,在这里从事资本运作传销活动,带新人学习行业知识,有时还进行行业内的小组学习。而李某在出租该房屋给钟某后,只顾收取租金,未履行相应的出租房屋管理义务。

7月10日,当地海城工商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李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开出5万元的罚款。目前,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2018年以来,北海市工商局海城分局配合当地相关部门清查涉嫌传销人员,每周不定期派出执法人员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截至6月底,海城工商分局行政处罚传销案件77件,罚没款共350.04万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陈立群 吴开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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