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广西网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吕某等15名传销老总提起公诉。 经查,吕某等15名被告人系消费投资组织的传销头目,该非法传销组织要求参与者交纳50800元申购款加入消费投资组织,并以消费投资的名义诱骗他人交纳50800元申购款加入该组织,激励他人继续发展新成员加入。该消费投资组织的所有成员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体系,实行五级三晋制,并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及其交纳的申购款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获得相应的提成奖金。随着下线人员的滚动增加,该消费投资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组织体系。 吕某等15名老总加入消费投资组织后,多次组织线下成员学习上课,传承消费投资行业内容,给新人洗脑培训,灌输消费投资知识,收取新人交纳的申购款,传达消费投资行业的各项通知、决议,组织参加老总回馈宴等,为消费投资组织的发展壮大起到组织、领导的重要作用。 2017年4月,为了逃避有关部门的打击,该消费投资组织从南宁转移到防城港继续发展,分别于2017年8月5日、15日、25日在防城港市港口区某酒店举办老总回馈宴,吕某等15名老总在宴会上被防城港市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起诉书指控,吕某等15名被告人以消费投资为名发展成员,要求参与者交纳申购款获得加入资格,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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