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四川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研讨会在巴中举行,据悉,打击套路贷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传销活动的犯罪案件已成为重点工作之一,今年1月-5月间,已分别批捕162人和62人。 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批捕套路贷犯罪162人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涉及不特定群体、被害者人数众多的金融证券类、传销类、欺诈类经济犯罪。 依法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已成为四川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今年1至5月,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03人,批捕集资诈骗罪11人,批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182人,批捕非法经营罪283人。突出打击套路贷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传销活动的犯罪案件,分别批捕162人和62人。 各市检察院经验交流 加强法制宣传成重点之一 四川银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占儒在研讨会上介绍了银监系统机构设置和职责,以及今年以来四川银监系统加强银行业信用风险整治工作情况。成都、南充、巴中、眉山、自贡、泸州、绵阳、内江、资阳等市检察院就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交流发言。 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指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准确认识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形势和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依法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要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加强对下办案指导。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三是要注重风险防范化解,加强法制宣传。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陈柳行 图据四川省检察院 编辑 敬玲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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