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5日发布的一份意见要求,严惩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高利转贷以及校园贷套路贷,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犯罪行为。 从严惩治操纵市场的金融大鳄 当日,最高检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在本次发布会亮相,这是他履新后的首秀。 上述意见要求,从严惩治金融从业人员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连的内鬼以及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金融大鳄,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 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确保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要注意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意见 意见要求,坚决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等污染环境犯罪,依法严厉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着力保护绿水青山。 要注意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意见,防止机械司法。要加强对金融、扶贫、环保领域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引导和证据审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体现从严从快惩处相关犯罪要求,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童建明说。 重大刑事案件要及时介入侦查活动 对于重大刑事案件要及时介入侦查活动,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及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要确保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童建明说。 意见要求,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要配合、监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追赃挽损、资产处置等工作,加快涉案资产向被害人返还进度,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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