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25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将加大金融案件办案力度,其中包括严厉惩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高利转贷以及校园贷套路贷。 当日,最高检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导和推动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中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据统计,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1835件70348人,提起公诉73650件114936人。批捕率、起诉率分别达74.5%和91.3%。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说,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大金融案件办案力度,严肃查办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银行保险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金融犯罪案件,加强对新型疑难案件、跨区域涉众型案件的研究和指导,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万春表示,在办案工作中,将坚持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法办理金融犯罪案件,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正确区分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创新发展。 记者了解到,最高检还将积极与国家金融、扶贫、环保等主管部门加强协调,并会同这些部门就解决三大领域突出问题、合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制定出台具体指导性意见,并适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为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和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提供指导。(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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