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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高额回报?传销陷阱!「以案释法」高额回报?传销陷阱!

2018-6-16 13:35| 发布者: s26x| 查看: 5955| 评论: 0

摘要: 基本案情2015年,被告人赵某某经朋友张某介绍在浙江省绍兴市加入自愿连锁经营传销组织。该组织以1040阳光工程、自愿连锁经营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认购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第1份3800元,第2份起每份3300元 ...

基本案情

2015年,被告人赵某某经朋友张某介绍在浙江省绍兴市加入自愿连锁经营传销组织。该组织以1040阳光工程、自愿连锁经营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认购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第1份3800元,第2份起每份3300元),购满21份份额后可发展下线。每名成员可发展3名直接下线,由伞下人员继续向下发展,成一定层级关系,且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缴纳的份额作为晋升级别和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中骗取财物。该传销组织采取五级三晋制的模式进行管理,五级(从下到上):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三晋: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的伞下体系累计销售10份份额以上,晋升为业务主任;业务主任的伞下体系累计销售65份份额以上且直接下线中有2名业务主任,晋升为业务经理;业务经理的伞下体系累计销售600份份额以上且直接下线中有业务经理级别人员,晋升为高级业务员。

至2016年6月,被告人赵某某已任高级业务员,组织、领导顾某、李某等50余人开展传销活动,体系内部层级在三级以上,累计收取传销资金数额约人民币270万元。

判决结果

被告人赵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累计收取的传销资金数额在250万元以上,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一审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依据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

说法

本案中赵某某所在的传销组织采用资本运作式传销,这是一种时兴的新型传销模式,隐蔽性和迷惑性较强,但其实质仍是金字塔式的经济欺诈。1040阳光工程、自愿连锁经营的炫目外衣下,掩盖的是以认购份额为方式,打着国家暗中支持的资本运作项目的旗号行骗,以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呈金字塔模式向下继续发展下线,从而使上层人员能不断瓜分下线缴纳的费用非法获利的传销活动。

何为非法传销活动?

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要求参加者交钱入会——引诱方式和必经程序

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组织结构特点

按照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计酬方式特点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需满足的要件:

1

内部参与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

2

行为方式符合团队计酬

3

犯罪主体应当是组织者、领导者

何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传销活动人员在15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4

客观上要骗取财物

警惕4种新型传销模式!

1.纯资本运作传销模式

不依附于实体经营,利益来源纯粹为下级缴款。参与者缴纳一定金额入门费后,即可通过发展会员、下线缴款来提成,定额提成的多少依参加者的层级身份而定。

2. 以消费返利为诱饵的传销模式

在全国范围招收网店、实体店为代理商或加盟店,群众在代理店消费一定金额后,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总店逐日返利,总店返利来源实为加盟店向总店缴纳的佣金。形成一定规模后,总店会暗示代理店发展下线,招收会员直接缴纳现金,以虚构商品交易的方式来扩大业绩,获取更多的消费返利。

3. 投资原始股、基金等形式的传销模式

多以海外、香港、北京等公司名义,事先经过专门包装,并在网上设立网址,夸大公司资金和业绩,进行虚假宣传。同时在全国各地设立代理商、代理人,以该公司即将上市,提前销售公司原始股或募集基金为名,进行传销。

4.以养老保险返利为名的传销模式

以买养老保险的名义诱惑老人,多推行类似三养合一的消费养老模式,要求投资者进行消费投资。投资者消费后可注册成为会员,会员发展新投资者,就会成为新投资者的推荐人,并获得相应返利,老会员再把新投资者注册成为新会员,让其继续发展新投资者,发展的投资者越多,获利就越多。

温馨

提示

传销,被称之为经济邪教,不仅骗人害己,而且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广大群众应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不要抱有一夜致富、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要勤劳致富,切勿因贪小利而受大害。

基本案情

2015年,被告人赵某某经朋友张某介绍在浙江省绍兴市加入自愿连锁经营传销组织。该组织以1040阳光工程、自愿连锁经营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认购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第1份3800元,第2份起每份3300元),购满21份份额后可发展下线。每名成员可发展3名直接下线,由伞下人员继续向下发展,成一定层级关系,且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缴纳的份额作为晋升级别和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中骗取财物。该传销组织采取五级三晋制的模式进行管理,五级(从下到上):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三晋: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的伞下体系累计销售10份份额以上,晋升为业务主任;业务主任的伞下体系累计销售65份份额以上且直接下线中有2名业务主任,晋升为业务经理;业务经理的伞下体系累计销售600份份额以上且直接下线中有业务经理级别人员,晋升为高级业务员。

至2016年6月,被告人赵某某已任高级业务员,组织、领导顾某、李某等50余人开展传销活动,体系内部层级在三级以上,累计收取传销资金数额约人民币270万元。

判决结果

被告人赵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累计收取的传销资金数额在250万元以上,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一审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依据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

说法

本案中赵某某所在的传销组织采用资本运作式传销,这是一种时兴的新型传销模式,隐蔽性和迷惑性较强,但其实质仍是金字塔式的经济欺诈。1040阳光工程、自愿连锁经营的炫目外衣下,掩盖的是以认购份额为方式,打着国家暗中支持的资本运作项目的旗号行骗,以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呈金字塔模式向下继续发展下线,从而使上层人员能不断瓜分下线缴纳的费用非法获利的传销活动。

何为非法传销活动?

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要求参加者交钱入会——引诱方式和必经程序

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组织结构特点

按照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计酬方式特点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需满足的要件:

1

内部参与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

2

行为方式符合团队计酬

3

犯罪主体应当是组织者、领导者

何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传销活动人员在15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4

客观上要骗取财物

警惕4种新型传销模式!

1.纯资本运作传销模式

不依附于实体经营,利益来源纯粹为下级缴款。参与者缴纳一定金额入门费后,即可通过发展会员、下线缴款来提成,定额提成的多少依参加者的层级身份而定。

2. 以消费返利为诱饵的传销模式

在全国范围招收网店、实体店为代理商或加盟店,群众在代理店消费一定金额后,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总店逐日返利,总店返利来源实为加盟店向总店缴纳的佣金。形成一定规模后,总店会暗示代理店发展下线,招收会员直接缴纳现金,以虚构商品交易的方式来扩大业绩,获取更多的消费返利。

3. 投资原始股、基金等形式的传销模式

多以海外、香港、北京等公司名义,事先经过专门包装,并在网上设立网址,夸大公司资金和业绩,进行虚假宣传。同时在全国各地设立代理商、代理人,以该公司即将上市,提前销售公司原始股或募集基金为名,进行传销。

4.以养老保险返利为名的传销模式

以买养老保险的名义诱惑老人,多推行类似三养合一的消费养老模式,要求投资者进行消费投资。投资者消费后可注册成为会员,会员发展新投资者,就会成为新投资者的推荐人,并获得相应返利,老会员再把新投资者注册成为新会员,让其继续发展新投资者,发展的投资者越多,获利就越多。

温馨

提示

传销,被称之为经济邪教,不仅骗人害己,而且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广大群众应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不要抱有一夜致富、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要勤劳致富,切勿因贪小利而受大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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