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刘浏)被告人程明堂、程强、张会、邓荣昇、李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近日,已由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4年起,被告人程明堂、程强、张会、邓荣昇、李祥陆续加入连锁经营组织,并被安排在南京市江宁区发展下线。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程明堂、程强、张会、邓荣昇、李祥在团队中先后分别担任老总、大总管、自律总管等职务。截至2017年7月,该团队共设有14个经理室,参与传销人员百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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