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赵某刚、刘某燕等3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对未在案的包某飞等6名传销老总向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刚、刘某燕等骨干人员以资本运作为名目,要求参加者缴纳69800元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五基三晋制的晋升模式,以直接、间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作为返利或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参加,以达到骗取财务的目的。涉案人员赵某刚、刘某燕等37人发展下线超过30人,层级达到三级。 犯罪嫌疑人赵某刚、刘某燕等37人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我们一直在努力。当您接到0771-12340广西民意调查中心电话时,请为银海的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点赞。 银海检察,时刻在你身旁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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