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对你说: 他手头负责一项被国家暗中支持的资本运作项目,只要投入6.98万元,然后再拉21个人入股,就可以获得1040万元的巨款。你第一时间会不会觉得这是一个骗局? 然而,这看似天上会掉下馅饼一般的骗局,却总能成功迷惑不少受害者。 4月11日,苏某兴、焦某、刘某民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湖州吴兴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该传销组织人员覆盖浙江、江苏、安徽、广东、山东等多个瘦,涉案受害人达上百人。 2012年到2017年间,苏某兴、焦某、刘某民等人先后在浙江桐乡、广东潮州、江苏南京等地加入自愿连锁经营传销组织——1040阳光工程,并最终落脚在湖州。 该传销组织谎称1040阳光工程是受国家政策扶植,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国家级项目,竭力宣传每个参加者只要投资69800元即可赚取1040万元的投资回报,参加者以认购第一份3800元,之后每份3300元,共申购21份总计69800元获得加入资格,每名成员可发展2名直接下线,后由伞下人员继续向下发展下线,且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晋升级别和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其传销组织,从中骗取财物。 值得引起警惕的是,现今的1040阳光工程早已摒弃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模式,转而更加注重精神控制。 据了解,他们3-5人为一组分别租住在凤凰新村、青塘小区、金泉花园等小区进行组织、发展传销活动,采取五级三阶制(五个级别、三个晋升阶段)的模式进行管理,从中非法牟利。 五个级别 即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和老总。 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实习业务员销售份额达到规定的份额后晋升为业务组长,再晋升为业务主任; 第二个阶段为业务主任销售份额达到规定的份额后晋升为业务经理; 第三个阶段为业务经理销售份额达到规定的份额后晋升为老总。 至案发时,苏某兴、焦某和刘某民等11人早已成功晋级为该组织的老总兼区域总监,分管纪律、能力和申购等事项,并发展下线90余人。 法院认定,苏某兴、焦某、刘某民等11人以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公诉机关对各被告人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予分别惩处。 警方提醒 传销之所以能骗人,最主要的是利用了人们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等不良心理,并且使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请大家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向发生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警惕高利诱惑,远离传销! 来源:湖州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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