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惹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惹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惹法利益等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 2 传销的构成要件 (1)组织要件: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承诺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另一种是承诺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如果有人介绍工作、生意或者投资,前提是要交钱,并且需要发展亲戚朋友等人参加,许诺从中提权酬,就要引起警惕了。 3 传销的危害 (1)扰乱经济秩序。传销违法活动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的法规规定,伴随传销发展的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买卖外汇、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行为,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行为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市抄济秩序造成破坏。 (2)破坏社会道德。传销组织通过灌输、洗脑,教唆参与者以善良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诚信基石,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3)危害社会稳定。传销使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一些传销人员因此流落他乡,生活悲惨;部分人员参与盗窃、械头号、卖淫、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行凶、杀人等刑事案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生侵害。 (4)影响家庭和谐。传销参与者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至外地,被致富神话洗脑,陷入传销泥潭后再去欺骗亲朋加入,四处筹集资金加入传销网络,如此恶性循环。由于传销获利与否及获利多少撒于发展下线人数的多少,一旦再没有新成员加入,处于底层的传销人员必将血本无归。参与传销的结果往往是夫妻反目、孩子辍学,甚至家破人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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