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育局领导、媒体记者你们好:
我代表开封市县街小学103班的大部分家长向领导们反映一件让家长触目惊心的事情,这件事情严重的危害了孩子们的身心降同时让孩子们对上学产生了恐惧心理,刚刚适应了小学生活的他们更加害怕老师。 4月8日上午在我们孩子的班级里发生一件让家长们震惊的事情。当家长们象往常一样打开手机习惯性的查看班级群时发现一张照片内容是三个孩子被宋老师(数学)罚站在讲台上将作业放到胸口像三个懈人一样“示众羞辱”。老师并且在图的上方写到“全班只有以下三位孩子:卷子家长没批改,提出批评!请家长以后注意!今天补改。请以后按老师要求去做!谢谢配合!” ≠时家长在私下的群里炸了锅。老师怎么能够这样,孩子幼小的心灵怎么能够接受这样的打击。这种“示众羞辱”伤害的不仅是当事的三个孩子和他们的家长,还有其他的学生。老师这种做法无异于杀鸡儆猴,对其他学生进行了一种暗示,如果下次你的作业出现问题也会是这样的下场。无论孩子表现的如何不好,老师都应该把尊重孩子和家长放到第一位。如果老师想通报完全可以换一种方式从正面引导,让孩子当众罚站并发到班级群里显然会挫伤孩子和家长的自尊心。更多的家长认为老师是教书育人不是惩罚育人这样的“示众羞辱”只会让孩子讨厌学习。 这名老师这样的“示众羞辱”方式,实在不该出现在当代的教育之中。一名合格的老师,必然会知道,“示众羞辱”侵犯了孩子的人格尊严,打击了学生的自尊心,对于处于成长期的孩子们来说,这种打击可能是毁灭性的。孩子或者家长有错,但可别忘了,学生也是有尊严、有羞耻之心的,为什么不能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而是狠狠地把他们的错误曝光在众目睽睽之下呢? 希望局领导、校领导能够高度重视此事不要让这种侮辱未成年人的事情再次发生。并希望老师和学校能向三位孩子的家长道歉。 链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县街小学103班部分家长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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