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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国土局原执法大队长冀向辉你批100个文件也不抵我一句

2018-5-5 18:11| 发布者: z4k| 查看: 7820| 评论: 0

摘要: 驻马店市西平县国土局原执法大队长冀向辉弄虚作假、罗织罪名,使我从一个平整土地功臣变成破坏土地的犯人。 尊敬的新闻媒体领导: 我叫张成周,1951年11月出生,是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师灵镇岗王村原党支部书记。 ...
驻马店市西平县国土局原执法大队长冀向辉弄虚作假、罗织罪名,使我从一个平整土地功臣变成破坏土地的犯人。
尊敬的新闻媒体领导:
我叫张成周,1951年11月出生,是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师灵镇岗王村原党支部书记。俺村原来是出了名的乱村。1993年,我任村主任,后又担任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委负责人以后,我想方设法为老百姓办实事,俺村在全镇率先通了柏油路、建了教学楼,用上了自来水。村里计划生育、植树造林、公粮交售等多项工作连续多年走在全镇甚至全县前列。
我这个人脾气太直,看不惯不正之风,也不会巴结上级领导,有时候因为工作会和上级领导争得脸红脖子粗,当村干部多年,自然也会得罪一些人,这也是后来遭受陷害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这个人比较敢干,80年代初,就在当地开办了砖窑场,生意做得还不错,很快甩掉了穷帽子。
承包废旧砖瓦厂,我投入近百万元修复土地
我县师灵镇岗王村东侧有160多亩土地,属于该县林业局的土地。这里原来是一片荒滩,沟壑纵横,杂草丛生。1975年8月,驻马店遭遇特大洪水后,人们急于盖房子,需要砖瓦材料,这块地就被划成了县砖瓦厂。现在那一片的房子都是那个时候盖起来的。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建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砖瓦厂,经营几年后,砖瓦窑厂多起来了,这个窑厂就停产了。随后,县政府把这个废旧窑厂划给了县林业局管理。县林业局无法利用,就转
包给私人管理和使用。前后换过几个承包人,到了1995年林业局把这里转包给了我个人,我就开始平整土地、进行复耕。
西平县林业局2006年1月6日与我补签的土地租赁合同白纸黑字写道:“……一、因甲方(林业局)土地高低不平,不适宜长期耕种,乙方(我本人)对土地进行平整,将现有的土地改造成良田,平整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对平整的土地使用30年(自2006年1月26日至2036年1月26日)。三、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租赁费12.6万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四、合同期满后,乙方平整的土地交给甲方时,必须保证适宜耕作。五、合同签订后,乙方对租赁的土地拥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将土地交给甲方……”
为了平整修复好这块地,我相继投入资金近百万元,花费了很多心血。
2008年国家政策禁止黏土砖的烧制,提倡新型材料——页岩烧结砖项目。我又看到了商机,便计划在承包土地的一角利用原来的设备升级改造建造新型砖厂,并向盛展和改革委员会递交了申请,同年2月5日得到了河南盛改委的批复和备案;2009年7月,驻马店市建设委员会批复备案;2009年8月,西平县建设局批复备案。
敲竹杠不成,县国土局执法队长给我罗织罪名
树大招风,新型砖厂开始建设了,也给我带来了很多麻烦。县国土局执法大队曾多次到现场检查,想敲竹杠。
这里,不得不说起一个手眼通天的人物——冀向辉,时任西平县国土局执法大队长。自己手握全县国土执法的大权,最重要的是他有一定的家庭背景。冀向辉依靠自己的背景,可以说是不敢惹的“土地神”,当地的砖厂老板,谁看见他都害怕,想方设法巴结他。
冀向辉老家也是师灵镇人,他的父亲在村里也建有一个水泥砖厂,为了争市场一直在暗地里和我较劲儿。
冀向辉与我熟识,我的砖厂就成为了他的“猎物”,几次冀向辉都暗示我出点钱,我想:“我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为什么要送礼?”敲竹杠不成,冀向辉曾当着我的面扬言:“ 你批100个文件也不抵我一句话,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于是,冀向辉就开始利用职权精心策划给我罗织罪名。
结果,原本是建设用地的砖瓦厂竟暗自变成了“基本农田”。2010年5月26日,西平县国土资源局文件“西国土(2010)50号”以关于对西平县师灵镇张成周破坏耕地案件进行鉴定的请示为主题上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对我的砖窑厂地地表、地貌进行基本农田性质破坏程度的检测鉴定,弄虚作假,编造了我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所谓证据。
2010年10月14日,是我刻骨铭心永远难忘的日子,我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当然,我不服法院判决,出狱以来,一直上诉、申诉、上访,一刻也没有停止。
篡改土地使用性质,平整土地功臣变成犯人
2010年3月2日,西平县国土资源局下发文件西国土(2010)9号文,通过了该项目,并且划拨了土地使用位置和范围。在该文件规定的土地方位图上显示西平县林业局林科所占用土地是属于“建设用地”。2010年3月24日,西平县环境保护局文件“西环(2010)13号”通过;2010年4月30日,西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西发改(2010)54号”通过; 2010年5月11日,驻马店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文件“驻国土(2010)158号”通过;2010年5月7日,驻马店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文件“驻墙办(2010)9号”通过;2010年6月24日,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驻发改工业(2010)349号”通过。
至此,我经营项目所应该具备的一切程序和手续都完备了。然而,事情却发生了突然改变。这份材料所附的进行检测的基本农田土地示意图显示,正是2010年3月2日西平县国土资源局划拨给我的砖窑厂使用的、原西平县林业局林科所所属的建设用地。为什么西平县国土资源局在短短2个月之后,就突然把原来的建设用地改变成了基本农田的性质了呢?究竟是西平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3月搞错了,还是2010年5月上报省厅检测时搞错了呢?
针对上述重重谜团,河南青年报记者2016年5月18日走访了西平县国土资源局。这个记者当时共提出了3个问题:第一,2010年3月2日,西平县国土资源局的文件与西平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5月26日的文件是否都是同一个单位作出的。第二,两份文件的依据是什么?两份文件所附的示意图对同一块土地的性质划分为什么截然不同,原因何在?第三,短短2个月时间同一块土地性质的转换有什么合理和科学的依据?
河南青年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西平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却遮遮掩掩,不予配合,最终该记者在师灵镇国土所查到了原始资料,调查出了真相,公开予以报道。(详见河南青年报2016年5月27日和6月14日报道)
同一块土地 前后自相矛盾,很明显西平县国土资源局一直在隐瞒事实真相。
应该属于我的土地平整补偿款被冒领
入狱前,我和西平县师灵镇乡镇企业办公室、西平县林业局签订了两份废旧砖窑厂承包平整复垦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我投入近百万元,平整复垦近200亩耕地。按国家政策,我应该得到一定的复垦土地补偿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这笔平地款被人领走,我本人一分都没有见到,这成了一个天大的“谜团”。
国家明文规定每复垦平整一亩土地,国家补偿6000元到1.2万元不等。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文件显示,我平整15.3公顷,折合220余亩,按照最低补偿标准计算,我自己应得到补偿款130多万元。近几年,为了这笔款,我多次到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和西平县国土资源局要说法。去年,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答应给我50的数额,让我到西平县国土资源局认领。
结果,我到西平县国土资源局领取这笔款时,却得知这笔专款已被驻马店市平川公司冒领。为了这个,我跑断了腿,磨破了嘴,可是相关部门却推诿扯皮。
我拿出家里的积蓄平整了近200亩土地,算是平整土地的功臣吧,可到头来却成了犯人,我到死也想不通。几年来,我一直给上级有关部门写信反映自己的问题,去年,河南青年报公开曝光后,我曾将报纸寄给市、县有关部门领导。然而,西平县有关部门却推三拖四,迟迟不解决问题。
为了讨回一个公道,我到处上访反映问题,由于身心疲惫,现在我的听力几近丧失。我坚信,现在是法治社会,尽管当时西平县法院判决书中的理由看似很充分、很完备,但是很明显那是有人设局陷害我。最令人气愤的是,在当前反腐利剑之下,有人竟然公然造假手续,冒领属于我的平地款。
黑的东西永远不会洗白,白的东西永远不会抹黑。像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这样的大老虎都落网了,地方上的个别官员却妄图一手遮天、藐视法律?我相信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反腐决心,我自己也会一直与这些邪恶势力斗争到底,也恳请上级领导和媒体给我帮助!我一定会不遗余力捍卫自己的权益,最终还自己一个清白。

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师灵镇岗王村
电话:18039620222
2017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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