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直销联盟3月15日发布:近日有网友反馈资料如下:
北斗云吉祥期权股馈赠计划: ★0星预约消费500元: 自选500+分红500=1000元产品、馈赠500期权股
★0星预约消费1000元; 自选1000+分红1000=2000元产品、馈赠1000期权股
一星预约消费3000 自选3000+分红3000=6000产品、馈赠3000期权股
二星预约消费6000 自选6000+6000分红=12000产品、馈赠6000期权股
三星预约消费10000 自选10000+分红10000=20000产品, 馈赠10000 [期权股]
四星预约消费20000 自选20000+分红20000=40000产品, 馈赠20000 [期权股] (可驯斗手机一台,另选8000产品、分红产品照拿)
五星预约消费50000 自选50000+分红50000=100000产品、馈赠50000[期权股] (再赠送茅台原浆大师级收藏酒30升一坛,并签收藏协议.两年后公司按市场价回收,增值收益归收藏着所有)
收益: 一、销售奖 1、直接销售10%提成 2、双规量碰6%--14% 500=6% 1000=8% 3000=10% 6000=11% 10000=12% 20000=13% 50000=14% 3、见点奖:30元每个点位 二、股权收益 吉祥最大的收益也就是每年的股权分红。分红根据公司上市时的市值按持有股权数量分红。每年一次,可转让I继承! 三、所有销售奖金结算、年度分红自动结算发放到农行卡。无需提现和对冲。
每个身份证最多馈赠50000期权股
公司计划2月4号产品全面上架。18年4月1号封盘停止赠送股权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惹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惹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惹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根据知情人反馈,老总叫做“潘荣强”,他名下有入股多家公司,我们首先看看“贵州吉祥数贸贸易有限公司”:
通过天眼查得知该公司注册于2015年,注册资金一亿元,实缴资金都是为0,且有经营异常的记录。
该公司注册了28个分支机构,但是已经注销的就有4家,同时潘荣强名下其他的公司也有诉讼案件。
那么这个到底是不是跟“茅贵州台”公司合作的呢?其实早在16年“茅台公司”就有申明公告,切勿相信“买茅台,送股权”的骗局。
2017年,“茅台公司”又发布申明“买酒送期权股”是骗局,切勿上当受骗。
眼看着骗局没有人相信的情况下(不过还是很多求助者反应,父母及年龄偏大的亲友仍然执迷不悟)“贵州吉祥数贸贸易有限公司”又更换公司“国嘉吉祥大降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继续忽悠投资人发展下线。
去年注册的公司,不过该公司在天眼查上公布的网址已经无法打开了。
这是刚才网友提供的信息,朽在此希望有关部门赶紧彻查此事,同时也希望知情者提供相关证据向工商局以及公安局举报,老人辛苦了一辈子,别让他们的养老钱都被骗子忽悠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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