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同城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南阳同城网 首页 曝光台 查看内容

福建女子利用微信群、QQ群将2000余人拉入传销组织

2018-1-14 15:55| 发布者: u8nh| 查看: 3352| 评论: 0

摘要: 正义网三明1月9日电(通讯员 廖许杰 邹蝎)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一起利用微信群、QQ群发展下线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经过审理,大田县人民法院最终以欧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正义网三明1月9日电(通讯员 廖许杰 邹蝎)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一起利用微信群、QQ群发展下线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经过审理,大田县人民法院最终以欧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据了解,2015年以来吕某注册成立了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在微信平台注册微信公众号“万事有我”,接着设立名为“无上商城”的微信商城,商城以“购物返利”的形式进行网络传销。从2016年4月起,欧某在其QQ群聊信息中收到他人传播发布的“无上商城”二维码,随后经过此人介绍,得知扫描该二维码便可以在该商城上购物并得到返利,如若成为会员并发展下线,可以获得下线会员消费后一定比例的佣金。欧某随即扫描“无上商城”二维码并且缴纳会费成为了该商城的VIP会员。

   为了赚取佣金,欧某开始将其“无上商城”二维码通过QQ、微信等网络平台上进行发布传播,发展下线会员。经查明统计,欧某共发展VIP和非VIP会员合计2000余人,在“无上商城”平台实际累计投入220余万元,非法获利15余万元。最终,欧某主动到大田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文章信息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都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投稿/广告/合作邮箱511006333@qq.com|网站地图|南阳同城网 ( 黔ICP备16004385号-3 )

GMT+8, 2024-10-2 10:36 , Processed in 0.794915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