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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男子依托曹老五公司进行网络传销活动被判刑

2017-11-20 13:44| 发布者: 76wg| 查看: 4625| 评论: 0|来自: 武汉硚口区法院

摘要: 网络配图 反直销联盟11月20日发布:11月15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宣判一起网络传销案,刘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期间,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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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联盟11月20日发布:11月15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宣判一起网络传销案,刘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期间,被告人刘某等人在武汉市硚口区江山如画小区,依托河南曹老五实业有限公司,组织创建“武汉刘阳通讯增值卓越团队”,通过组织人员培训、上课的方式,以推销手机增值套餐为名,介绍、诱骗他人购买13500元至15100元不等的手机增值套餐,从而成为该团队的VIP客户。

刘某等人以发展两名下线人员购买该套餐即可获得3000元至5000元返利等奖励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人员加入该团队,骗取财物。

截至案发,被告人刘阳等人按照VIP、销售主任、销售经理、销售总监、高级销售总监、特级销售总监等方式组成层级,并发展成员4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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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刘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6日被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组织、领导以推销手机套餐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手机套餐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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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宣判一起网络传销案,被告人刘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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