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王国康通讯员周双雁)挣钱得脚踏实地正当经营,但还是有人为了来钱快,轻信传销组织,从而越陷越深。沭阳县的章某在江阴市某科技公司会员奖励制度的驱使下,引诱多人购买产品获取会员资格,并从中获利,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已超过三层,人数达60余名。近日,经沭阳法院公开审理,判决章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江阴市某科技公司以销售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13800元购买“保健腰带、背心”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并按会员各自发展的层级和人数(包括下线及下线发展的人数总和)来确定其在公司的等级地位,并以此来作为计酬和返利的依据。
2013年9月,章某经徐某介绍加入该公司后,通过宣传公司产品、会员制度、奖励机制,带人到公司“考察”等方式发展被告人顾某、徐某凤等人,并引诱其发展他人继续加入该公司,至案发,章某已晋升至公司“经理”级别,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已超过三层,人数达60余名。2016年9月3日,章某被沭阳公安在其住处抓获归案。
“章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销售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法院审理认为,章某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章某系初犯,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且在归案后具有坦白从宽情节,当庭悔罪态度明显,故对章某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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