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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人长期严重渎职

2017-7-20 11:43| 发布者: kk888| 查看: 2835| 评论: 0

摘要: 中国人大 中国政法委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请高度重视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处长副处长 长期严重违反法纪失职渎职祸国殃民 举 报 书 举报人:李孟平、男、汉族、1966年生、住确山县任店镇蒋庄村。身份证 ...

中国人大 中国政法委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请高度重视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处长副处长

长期严重违反法纪失职渎职祸国殃民

   

举报人:李孟平、男、汉族、1966年生、住确山县任店镇蒋庄村。身份证号412821196610154535。电话13683896133。

被举报人:一、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副处长杜文东。

二、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处长武秀华。

三、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李春生处长。

举报事项:一、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一些干警和部门,长期以来,不按法规和工作规定行使职责,有腐不反、反腐不为,严重违法乱纪,典型的腐败之首,腐败重灾区,腐败的保护伞幕僚

二、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处长武秀华、副处长杜文东,利用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领导职位的对大量案件进行长期把控和操纵,压案不交,压案不查,严重渎职与包庇

、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李春生处长,对应当办理与立案的案件不审查、不办理、不立案,严重渎职与不作为。

问题焦点:长期以来,由于受到该院一大批干警团伙的操纵,所有在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申诉的冤假错案和重大举报案件,几乎没有一个是依法按法规规定进入程序与立案,或依法得到解决的。

举报请求:一、请求按有关法规、程序,对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武秀华处长、杜文东副处长,长期压案不交,压案不查,压案不办,严重渎职、违法乱纪行为给以调查和立案查处。

二、请求严重查处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武秀华处长、杜文东副处长,长期包庇有法不依与执法犯法行为,免去武秀华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处长职务,将其开除出检察队伍。免去杜文东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副处长职务和检察员身份,将其开除出检察队伍。

三、请求对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李春生处长,办理显然的错案和举报公然不审查、不办理、不立案,严重渎职与不作为不尽检察职责之渎职枉法行为,给以严厉查处。

四、请求针对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弄丢我2011年元月28日对其不予立案复议材料,导致我的举报复议程序丧失,使之复查受阻,该问题多年来我向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反映而无果,之情况,给以审查与重新复议,或启动相对应的补救措施,使我的举报眷得到落实。

五、请求对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存在的执法犯法严重泛滥问题给以认真调查与整改,对那些一贯作恶多端的干警依法查处与追究其纪律责任使其这个法治机关不再祸国殃民,伤天害理,切实还驻马店地区一个大致正常的依法治国法治秩序环境与保障

举报要点: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一些部门部分干警利用检察制度机制的缺陷,长期勾结在一起形成背景强大的权力操纵集团,这些权力操纵集团明目张胆地长期压制与运作着一大批控告与重大举报案件,从而长期压案不办与包庇犯罪的严重现象由来已久。

由此导致当事人在接访、接访、再接访,批示、批示、再批示,年复一年终归不办理,之周而复始地控告、接访,控告、接访中奔波这些行为已肆无忌惮,胆大包天,为所欲为,无恶不作,祸国殃民。整个控申与举报和反渎机制全面沦陷情况严重,与国家愿望和法治原则严重相勃,其检察渎职与反渎渎职状况极其的严重。

之所以这部分人敢如此这般的公然枉法,就是因为无论我们怎样举报,上级都不可能直接受理,上级也绝对不可能直接受理,因为案件转来转去,最终都又回到他们的手里,有了这个规律,他们根本就不用怕什么,为此他们执法犯法随心所欲的胆子也就越发的大了。

事实与经过:2006年,我一直向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确山县人民法院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严重恶意枉法裁判我的两个案子,其故意枉法裁判次数特别之多,情形恶劣。十余年来像我这样的重大涉法涉诉举报几十人,在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或他们相关部门控告,均不能得到依法办理,即使我无数次地向他们提交相关法规和检察工作规定的多个依据,请求其按照法规依法作为与履行职责,他们也依然仍旧不作为,不但不作为,反而一再胡作非为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是指一个人把持着险要位置,能阻却很多事情的突破与进展。杜文东、武秀华就正是这当关的一夫,他们其权限了得,他们长期占据着控申与举报的第一关,十几年来在这里申诉的几十人,均未得到依法办理杜文东、武秀华系最典型检察渎职

很多时候我问杜文东、武秀华有没有某某某这个规定,他们不得不承认有,面对我质问既然有,你们为何长期不按这些法规和工作规定办理我的举报?你们为何能这样大胆,这样无底线、无节制地胡作非为,你们的行为是不是在包庇与渎职?虽说他们总被问得面红耳赤、无言以对,即便是这样这样的基础上,他们依旧不作为。

杜文东、武秀华面对质问无言以对,在很多被问急了的情况下,推脱说案件交办没人接等理由借口,继而继续捉弄举报人

就此,举报人在长期向其出具与提出相关法规和检察工作规定依据的情况下,请求其依法作为履行职责,二人非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甚而,通过使用无休止的来回交办的办法,长期合伙捣鼓明明有错的案子,进行压制或糊弄,使其举报与控告长期得不到纠正。

至此,我们一而再地请求武秀华与杜文东,按照相关法规与依据检察工作规定和检察办案程序办理我们的举报,但武秀华与杜文东却总是推脱称:我们接到的案子交办不出去,这也不能怪我们!

于此,武秀华、杜文东,通过不按有关法规、不按工作规定、不按程序、压案不交、压案不办等方法,长期操纵和运作着大批的冤假错案举报案件。武秀华、杜文东长期不尽审查职责千方百计地搪塞推诿,丧失检察职能,肆无忌惮的与国家法治和检察原则背道而驰,背后一定暗藏着交易,否则他们长久地这样公然枉法,动作太不寻常

武秀华、杜文东、李春生具体违法乱纪部分事实如下:

一、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弄丢我2011年元月28日对其不予立案复议材料,多年来我无数次向杜文东递交材料(有光盘),要求依法查处,原检察长张桂平也专门示杜文东办理,而至今未给查办。

二、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弄丢我2011年元月28日对其不予立案复议材料,导致我的举报复议程序丧失,使之相对应的复查受阻。该情况多年来我一再向杜文东反映,而杜文东至今未做任何处理。

三、2016年5月25日,我向杜文东递交渎职侵权枉法裁判犯罪举报书。在我一直向其提交相关法规与检察工作规定依据,催促其按有关法规和检察工作规定及程序,办理我的举报。但时至今日,杜文东、武秀华非但不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进而对我多次糊弄。

四、2011年4月25日,因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扰乱其工作,将我劳教。我被劳教期间,依法依据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向检察机关提起了申诉,其资料至今去向不明。之后我一直要求杜文东依法进行查找我被劳教之申诉资料究竟在哪,但时至今日他也没有做出任何响应。

五、2016年9月14日,我按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向在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接访的反贪局李奎卿局长,递交检察干警违反法纪渎职检举信及相关资料,检举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杜文东包庇、渎职与不作为,请求其转交至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监察,但该检举至今却没有任何音讯

六、2016年9月28,我向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武秀华处长递交催促及时依法作为特别反映书,反映相关请求6项问题,至今未得到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和武秀华的任何办理与答复。

七、2017年3月1日,由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郭东升局长在该院举报中心接访,及杜文东在场。当时郭东升局长对我说:你别再检举杜文东不按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了,你也别再准备检举武秀华处长不按工作规定办理案件了,你把2011年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弄丢你的不予立案的复议资料交给我,我重新给你审查。

后来杜文东跟我说:你交给郭东升局长的材料,郭局长已安排李春生处长在办理了。2017年5月12日下午,李春生处长通知我过去,当时有控申处工作人员王中华在场,李春生说:我觉得你的案子应该找确山县法院办理,或找以前市检察院的抗诉我说我的资料是举报,该不该你查,我举报的情形是否存在,你告诉我就行了李春生却说:反正我就给你说这些,其他的你也别多问我

2017年5月24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郭东升局长在举报中心接访,我把他安排给李春生调查的我的举报情况向其做了说明,郭东升当面要求杜文东通知李春生,要求李春生到举报中心就有关我的举报侦查情况,到举报中心来按工作规定进行现场答复,但当李春生来到举报中心的时候,就是不进接访办公室向郭东升局长进行说明,杜文东亲自叫他,他也始终没进去,杜文东问他李孟平的案子你是怎么查的?他也始终不作答。无论我怎么问,他也不言语。

随后,2017年5月24日,就李春生的行为,我要求武秀华、杜文东,依法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与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三条。和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第二章第六款之规定,以相关程序与有关工作规定,对李春生就本次未予立案及明显不作为情况,给以进行审查。

但其后武秀华、杜文东还是依然不按相关法规履行职责,仍旧不按有关规定做对应工作,反而杜文东对我说李孟平,我和武秀华商量了,准备20号以后把你的案子转到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就这样,他们准备第三次把我的举报转给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了。所以说,杜文东、武秀华以各种手段,多次对我进行糊弄,来回让我去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去了以后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则说案件报告早移交给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了。如此,就这样杜文东捉弄了我多次。

2017年6月21日,杜文东安排我去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说就2016年5月25日的举报,去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我已经把这两件事已安排好,你去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带上复议资料,由他们来办理。

结果,我急忙赶到以后,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张志杰局长热情地接待了我,他首先看到我的复议,就惊讶起来,随即一边向我解释说我是不能接你这个复议资料的,你的事情我也了解,说是以前你在这里的复议资料被弄丢,但你的复议我不应该接收,因为以前是我们局查办的,按程序你也知道我们不可能对自己办过的案进行复议,虽说市院给我安排今天接待你,但是这复议资料我不能收。其后他接着向我解释关于你2016年5月25日的举报,我也查了,说实话我只是针对你提出的新证据进行了初查,但是凭那一条是够不上立案的,因为以前我局曾查过,其它的东西也没认定,所以你的复议才是重要的,我这边的工作与程序就是这些,你现在应该听明白了吧?。

我给张志杰局长说你说的这些我是明白的,我也一直在要求驻马店市院杜文东、武秀华他们按法规规定与程序办理,但他们自始至终都无动于衷,我也直迷惑,他们为啥就敢这般大胆。接着我就向杜文东、武秀华打电话问让我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到底干什么,但是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随即张志杰局长把他接待我的情况做了记录。

八、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李春生处长,有案不办,对应当办理的案件不作为,对应当立案的案件不审查、不立案。杜文东、武秀华在明知李春生故意不作为的情况下,于我一再要求其对我的举报按法规规定进行审查,而杜文东、武秀华却仍未给审查

武秀华、杜文东,依仗位高权重之特殊职位,利用不作为的方法,长期把持一大批冤假错案和举报案件,三番五次、无休止地捣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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