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高炎龙胡辣汤”开始试营业了。老板高炎龙是河南三门峡冤案当事人,曾因涉嫌抢劫杀人于1992年入狱并被三门峡市中院一审判处死缓,上诉后此案被河南省高院发回重审,至1998年被龋候审后没了下文。京华时报报道后,此案平反,高炎龙拿到72万余元国家赔偿。 高炎龙称,拿到赔偿款后,他考虑了两三个月如何使用这笔钱,“民以食为天,谁都离不开吃饭,所以最终选择了开餐馆”。 今年2月中旬,他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租了一间150平方米的门面房,经过一个月的装修、招聘工作,高炎龙胡辣汤餐馆在今年3月22日开始试营业。 “这边很多人喜欢喝胡辣汤,所以就选择做胡辣汤。现在只有早餐,有胡辣汤、包子、油饼、小米粥等,准备到4月初就开始连午餐、晚餐一起做,午餐和晚餐的特色是牛肉拌面,也会有其他的家常菜”,高炎龙称。 如今,他的儿子在偃师老家上学,“他现在上初一,奶奶86岁了,长年卧病在床,儿子一人照顾自己。希望他能好好学习,多学学文化,现在没文化确实不行”。 高炎龙说,饭店这边由他和妻子、女儿照料,也找了12名员工帮忙。“有老乡帮忙做市场调查、规划,帮我出谋划策”,高炎龙称,现在他和家人每天3点半起床为顾客准备早餐,“虽然辛苦,但要保证我们的饭都是新鲜的,让顾客吃着放心、满意”。 高炎龙和他的“高炎龙胡辣汤”。 问到对以后的规划,高炎龙称,“以后的路谁都说不好,现在就想先踏踏实实把这个饭店经营好”。 如今,高炎龙的生活已回到正轨。对于那些冤案制造者,他说,“希望他们以后能肩负起国家和人民赋予他们的义务和责任,秉公执法,不要再出现像我这样的冤假错案”。 新闻回放:曾获刑死缓 龋候审17年无下文 々华时报曾报道,高炎龙于1992年被原河南省灵宝县公安局以涉嫌抢劫杀人罪刑拘,称遭刑讯逼供,后被起诉,1996年三门峡市中院判其死缓。上诉后,1998年河南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此案被三门峡市中院退回三门峡检察院,后者又退回原灵宝县公安局,原灵宝县公安局1998年8月为其办理龋候审,至2015年底再无说法。 2015年11月25日,京华时报对此案进行详细报道。2016年1月4日,高炎龙向三门峡市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同年2月3日,三门峡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称高炎龙抢劫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高炎龙不起诉。同年4月7日,高炎龙拿到三门峡市中院的国家赔偿决定,赔偿其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6万余元。其上诉后,河南省高院2016年9月12日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向高炎龙赔偿72万余元。 2016年12月26日,三门峡市中院工作人员来到高炎龙居住的偃师市府店镇双塔村张贴公告,为其公开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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