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查处一起3年内连续酒驾3次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8时33分左右,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07中队民警在临颍县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设卡盘查时,拦截了一辆车牌号为豫KWQ***的大众宝来牌银灰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行为举止有些异样,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 …核实,驾驶员曹某,男,1979年出生,漯河市临颍县人。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曹某有喝酒嫌疑。民警当即将其带到临颍县公安局办案基地进行呼吸式测试,测试结果酒精含量为58.1mg/100ml,确定为酒后驾驶。 在录入驾驶人信息时,民警发现曹某曾在2015年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而且不思悔改,2016年因酒后驾驶被再次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警对曹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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