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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一男士好心帮别人做贷款担保人,自己却被拒贷

2017-2-14 11:32| 发布者: bjj| 查看: 3183| 评论: 0|来自: 大河报

摘要:   两年前给别人做了贷款担保人,贷款期限为一年,结果到现在,陈先生发现自己依然是担保人,且因为贷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自己的征信却显示为次级,影响正常贷款。银行方面表示,若陈先生不想承担担保责任,可到法院 ...

  两年前给别人做了贷款担保人,贷款期限为一年,结果到现在,陈先生发现自己依然是担保人,且因为贷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自己的征信却显示为次级,影响正常贷款。银行方面表示,若陈先生不想承担担保责任,可到法院起诉。

  近日,濮阳市的陈先生向记者反映,两年之前,自己给朋友杨某做了担保人进行贷款,结果两年时间过去了,才发现自己依然还是杨某的担保人,而且征信显示为次级,影响了自己的正常贷款。

  陈先生称,在2014年底,在濮阳市中原路和长庆路交叉路口的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给杨某担保了一笔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到今年1月19日,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多了,农村信用社一直没给陈先生反馈任何信息。前几天,去人民银行打印个人征信时,才发现自己依然还为杨某担保,而且征信显示为次级,影响了陈先生的正常贷款。“我一气之下找到信用社交涉,找到了当时办理贷款的杨女士,我追问她在贷款到期时杨某并没有还款的情况下,为什么没有通知担保人,杨女士说不出来原因。在我的追问下,杨女士才说是贷款人答应还款,不让给担保人打电话,所以才没有打电话。银行如此操作,到期后,在没有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单方面更换担保人继续为他贷款,是否规范?”陈先生气愤的说,他又从侧面了解到,贷款人杨某在贷款到期之后,并没有还款,而是又找了一个担保人,担保杨某延长贷款期限到2017年5月前还清贷。 陈先生表示,自己找到了濮阳市农村信用社有关领导刘主任,刘主任答应两天后回复,但两天后刘主任突然给陈先生打电话,称陈先生所提供的信息都是虚假的,不能给与回复。至于陈先生反映的信用社没打电话通知一事,让陈先生出示证据。

  记者随后来到濮阳市农村信用社就此事进行了解,见到了当时杨某所贷款的农村信用社纪检监察部的刘主任,据刘主任称,关于陈先生所说的没有打电话通知一事,并不是真实的。贷款到期时,杨某没有还款,农村信用社的杨女士以电话的形式通知了担保人陈先生,但因没有录音及通话记录,所以没有相关证据来证明当时向担保人打过电话。可令记者不解的是,根据陈先生提供当时和杨女士谈话视频中显示,杨女士明显说到当时因为贷款人要求不让担保人知道此事故而没有通知担保人陈先生。

  刘主任介绍,杨某共贷款60万元,其中在2016年8月份和10月份借款人分别还了2万5千元钱和4万5千元钱,还剩下53万贷款,并不是说农村信用社没有催要。因为贷款人杨某是主要还款人,在杨某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应该是杨某先来还款。在2015年10月29日贷款到期后,杨某还签立了分期还款计划,虽然没有按照还款计划严格执行,但杨某也在还款。

  关于陈先生反映自己的征信记录显示为次级一事,刘主任称,因为自己不太了解征信次级是怎么划分的,而且这是系统所标注的,自己不能掌握。不仅陈先生被列入了次级,借款人同时也被列入了不良记录,刘主任表示,确定没有因为贷款逾期,以延长杨某的贷款期限而更换担保人,这个是不能随便更换担保人的。陈先生是当时杨某贷款其中的一个担保人,如果陈先生不想承担担保责任,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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