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赵国华 ,来自江苏南通 。2013年在大连西岗区210医院综合楼做木工活 ,属于劳务承包 .总包单位是红旗渠建设集团。 2014年8月30日主体工程已经竣工验收, 至今仍然有九十余万人工工资未付. 本人起诉至西岗法院, 现案件已经经过一审、 二审 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案号(2017)辽0203执70号。被告红旗渠建设集团和210医院以种种借口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 一起干活的弟兄们苦等这些工钱过年 ,本人现流浪大连街头投诉无门 有家不敢回 ,恳请各级政府部门各位网友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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