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市新津县金华五星村二组村民,现在我村正在拆迁,我家养了500只信鸽(成都市信鸽协会会员,有鸽棚注册证号),1500只种鸽(均在下蛋),拆迁组成员丈量房屋面积,房屋附属物后,2000只鸽子均登记上了,赔偿公示时,2000只鸽子变成了20000竹子,一个是养殖业,一个是种植业,一个是张开货,一个是没口货,风牛马不相及的东西,鸽子和竹子之间有什么联系嘛,如此黑白不分,混淆是非,睁开眼睛说瞎话行嘛?拆迁组成员说一只鸽子补偿10元,种鸽购买成120元每只,如果搬迁,种鸽1-2个月,无法下蛋,经济损失谁赔?市场价格30-40元/只,我们现在是利用自己房屋进行养殖的,不用租赁房屋,土地。现在我们搭建的鸽棚,鸽笼,鸽具均不赔偿,2000只鸽子让我们搬迁去哪里,请问这是真正的阳光拆迁?是真正的惠农,强农,真正的以人为本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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