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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克扣数千万补偿款 拆迁户多年上访难讨公道

2017-1-14 01:47| 发布者: kep2m| 查看: 2723| 评论: 0

摘要: 县领导克扣数千万补偿款 拆迁户多年上访难讨公道 ⊙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已迫在眉睫!  致辽宁省人民政府陈求发省长的一封求助信: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少数官员,无视党纪国法,滥用公权,在征地拆迁 ...
县领导克扣数千万补偿款 拆迁户多年上访难讨公道
 ⊙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已迫在眉睫!
  致辽宁省人民政府陈求发省长的一封求助信: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少数官员,无视党纪国法,滥用公权,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肆意减少克扣村民补偿款,严重侵害村民合法权益,造成受害人不断地向省、中央上访,导致矛盾加剧升级!
  我们是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小孤山子村村民。
  2004年5月,宽甸县政府先后征占我们村3000亩林地,修建辽宁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按照国家拆迁征地的规定,每亩补偿款标准应为10000元,但宽甸县政府仅发放给村民每亩6400元。
  征占园田地116.91亩,按照规定:每亩补偿款32500元,但宽甸县政府仅补偿村民每亩19250元;
  征占大棚地90.18亩,修建电站时,每亩按照国家规定:每亩补偿45500元,但宽甸县政府只发放每亩19250元的补偿款。在施工时,又临时租用了150亩地,仅支付9年的青苗费,此后,对村民没有给予任何补偿。(现已成了废地,根本无法复耕)
  此外,宽甸县政府还征占小孤山子九组136.11亩基本农田,按照国家征地补偿规定,每亩应补偿22000元,但宽甸县政府每亩仅补偿了16000元,恶意减少村民每亩6000元的补偿款。
  直到2008年,宽甸县政府与我们村结算补偿款时,我们才得知真相。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近几年来,我们一直不断地向丹东市、辽宁省、中央有关部门上访,反映实情。但宽甸县政府少数官员却无视上级领导的批示,阳奉阴违,百般推诿,不予理睬。
  在当今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宽甸县政府少数官员,目无法纪,滥用公权,肆意减少克扣村民数千万元补偿款的恶劣行径,已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干扰了建设平安辽宁的法治进程!
  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法治官。
  希望省政府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努力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严厉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彻查此案,从快从重将这些害群之马绳之以法,眷将我们的拆迁补偿款足额发放到位,衷心的感谢!
  此致

  受害村民联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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