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同城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南阳同城网 首页 曝光台 查看内容

吉林省磐石市江南森林派出所徇私枉法,请法律还我公道 (转载)

2017-1-13 02:31| 发布者: 5x2o| 查看: 2580| 评论: 0

摘要: 本人陆英山系磐石市牛心镇龙虎村大虎龙社村民,2016年5月30日被磐石市江南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路超、蒋和等人把我带到江南森林派出所讯问后,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刑事拘留,同日变更强制措施为龋候审。其理由 ...
本人陆英山系磐石市牛心镇龙虎村大虎龙社村民,2016年5月30日被磐石市江南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路超、蒋和等人把我带到江南森林派出所讯问后,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刑事拘留,同日变更强制措施为龋候审。其理由是: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向我下达停耕还林告知书后,继续复耕,改变被占有林地用途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磐石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8月19日向法院提起公诉,磐石市人民法院同日审查立案,判我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本人同日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磐石市林业局细林林场在清收小片荒地时,本人被公示土地为1.9公顷需还林,该地的性质是:
  1.1995年辉发河发大水,土地流失严重,河边种植粮食绝收,当年磐石市林业局领导包保扶贫牛心镇虎龙村,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把大虎龙村的南砬头山,山顶皆伐一大片集体落叶松林地分给受灾严重的农民耕种。我家有1.5公顷土地位于河边,土地流失严重,所以优先借耕土地1公顷。
  2.另一块地是我爷爷陆春岐开垦的土地,1989年我结婚单过,我爷爷就将土地交给我种植经营至今,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其中有0.38公顷进入土地二轮承包,曾经向国家交税收,现在也享受国家补贴。
  以上两块地共计1.9公顷,每年都给磐石林业局细林林场交纳林地有偿使用费,每亩30-45元,由村领导代收或林场工作人员来收,每年上缴至今。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规定,正当履行三年清收、五年还林的国家政策,2016年3月中旬,我接到磐石林业局细林林场清收还林公告,我需要清收还林1.9公顷,需三年之内还完。我于同年4月20日于细林林场签定了林地使用协议书,还林0.55公顷,还林树种为果树,(附件:由我与细林林场签定的林地使用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局备案一份)。五月下旬,江南森林派出所以我签定还林1.9公顷、没有还完剩余土地为由,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我拘留,同日变更强制措施为龋候审。
  细林林场2016年清收还林规划公告中,公告的牛心镇龙虎村大虎龙社退耕还林面积为22.63公顷,牛心镇细林林场要求大虎龙屯还林13公顷,实际还林9公顷,这是按照应还林的各家各户退耕的面积计算和认定的,我为什么2016年必须还林1.9公顷呢?当时森林派出所民警说:你在1.9公顷的还林土地协议书上签字了,就得全部还林。可是当地各村社还林的村民也都在协议书上签字了,他们也没有按照协议书上的亩数还林。况且牛心镇所有的村社都是按照三年退耕还林的面积计算并还林的。(附件:有细林林场2016年清收还林的公告面积和各村社的还林面积)请问如果我2016年还林1.9公顷,为什么细林林场同我签订0.55公顷林地使用协议书?因为我还林的0.55公顷是在我大虎龙社公告还林的面积,所以我耕种的土地属于合法耕种,而且我每年交林地有偿使用费。说我非法占有农用地,纯属无稽之谈,法律是讲公平公正的。希望上级有关部门核实情况,还我一个公道!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文章信息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都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投稿/广告/合作邮箱511006333@qq.com|网站地图|南阳同城网 ( 黔ICP备16004385号-3 )

GMT+8, 2024-10-9 03:19 , Processed in 1.275685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