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界正能量人士您们好 我们是广西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大蒙村纳冷屯的侗族同胞,事因被不负责人的执法人员,如2016年12月8日被惨无人道分界线砍伐破坏林木680亩。这事在当地公共平台有 陈述过。 我们纳冷侗族屯在一九一零四月二十日与邻村黄氏人家购买得地处大蒙、小蒙沿河两岸的山场进行管理使用。解放后的土改、合作化、四固定,林业三定等各个土地变革时期,都没有改变我们对此案林地的管理与使用权。但到了2005年9月14日开始,我们纳冷屯与相邻的小蒙、半岭屯对大蒙、小蒙河两岸的山尝生了权属纠纷,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的林业调处办的工作人员偏袒小蒙、半岭屯,把争议地的绝大部分林地确权给小蒙、半领屯,为此引起我们纳冷屯群众的不满,尽管我们纳冷屯用尽了一切救济途经,仍然避免不了传统的祖宗山郴割走的命运。 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强制执行过程中,仗着其手上有权可任意欺压百姓,于是导演一场由县政法委书记韦代成任指挥长的强制执所谓生效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先由县林业局办理虚假的房前房后的林木砍伐许可证,然后带领400多名公、检、法的干警,手持冲锋枪把我们纳冷屯围得水泄不通,进而把我们种在所谓争议地的杉木全部拦腰砍断,毁林面积达350亩,毁林株数达48523株,这有毁林后留下的痕迹和现场。这起执法犯法触目惊心,我们纳冷村民初步疏理了以下有如几点违法。 1,启动强制执行的程序不合法。因为按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是行政机关而不是行政案件的当事人。 2:行政机关在向罗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执行前,没有依法书面催告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已违反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3:罗城县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已大大超出了申请人的所要求的确立边界标志的请求,所砍伐林木已大大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可采伐的面积和采伐株数,如办证许可采伐的林木面积为108亩,实际采伐350亩,按照森林法的相关规定,采伐林木只能采伐成熟的林木,幼林是禁止采伐的,可是他们大小通砍,把整个山头全部剃光。许可采伐林木是房前房后的林木,而他们是砍伐争议地的林木这与林木砍伐许可证的范围不致,而且砍了48523株。 4:罗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时没有依法通知被执行人到现场,执行后,也不通知被执行人(纳冷村民)在执行书上签字。 5:罗城县人民法院不是没按林地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不符合〈森林法〉关于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基本事件。 6:罗城县林业局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过程中造假,所砍伐的林木根本不是房前屋后林木,而是争议地内的林木。 当前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法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然后作司法机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却带头执法犯法公然貌视法律的尊严,为此,恳请有正能量的你们能为无辜的老百姓撑腰,主持公道,为百姓讨个说法,我们全体侗族同胞将感激不尽! 谢谢您们 此致! 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大蒙村纳冷屯全体侗族村民。 2017年1月10日。 |
投稿/广告/合作邮箱511006333@qq.com|网站地图|南阳同城网 ( 黔ICP备16004385号-3 )
GMT+8, 2024-10-9 11:28 , Processed in 0.880132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