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南省唐河县桐河乡的张建玉是一个大货车司机,因“莫名其妙”“被贷款”给他带来了无尽的麻烦,损失了大量的钱财。交涉、起诉、协商多种维权方式都用了,还是没效果,无奈投诉于报社。
暂住南阳市东环路的张建玉,提起唐河信用联社气愤地说:“他们故意搞错,这样信用社内部人好从中骗取国家贷款,然后做成呆帐,不用还了。”
2015年8月份,张建玉准备把旧货车换成一辆新车,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时,发现自己有三笔5.8万元的逾期不良贷款。通过查询,是桐河乡信用社工作人员潘明兰勾结村信贷员赵新江办理的,桐河乡信用社以“重名”为由不予解决。出于无奈,张建玉到唐河县人民法院起诉。2016年5月26日,法院判决唐河信用联社应赔偿张建玉各类损失1万元,并消除征信黑名单。到了6月份,张建宝去人民银行查看征信记录,突然在他名下又冒出了另外8笔共计36万元的逾期贷款,他准备再次起诉,得知消息的唐河信用联社纪检组长周辉和桐河乡信用社宗主任委托熟人给张说情,愿意再赔偿他几万元,张建玉几个月来因换车不成,损失很大,认为赔偿调解过低,没协调成功。
8月18日上午,记者在唐河信用联社办公室见到刘主任,刘说:“我给领导汇报下。”过了一会儿,一个职务为监事长的过来说:“这事主要是关联错误,责任不在这里,建议当事人走法律程序,另外,过去整个唐河县管理混乱,骗取国家资金的事多次发生,原领导班子全部换完,该处分的已经处分了。贷的款作为呆帐也化解掉了。”记者看到所谓的处分,只是给有关人员“记大过”,还继续在联社上班,大笔的国家资金就这样被内部人员骗走了。
8月22日,记者追问刘主任:“上周监事长答应给当事人一个交代,为什么没落实?”刘主任说:“我们正在迎接两学一做检查,他想找谁找谁。”态度极其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