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在朋友的蛊惑下发帖罪恶滔天的亳州市十河镇西关村委书记王建华一文,在没有调查属实的情况下本人发了该文,文中内容严重伤害了王建华同志及其家人。最近经各方调查后发现王建华同志是清白的。至此我本人向王建华同志及其家人诚挚的道歉! 人身份证号码:341281198310242314 柴雯玮 2016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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