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徇私枉法 故意隐瞒主要案情和关键证据 普通公民无辜无助 上千万元被江西高院协助抢劫 (2016)赣民再字60号出资纠纷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汪娣娣、徐苹等法官,在证据确凿、案情清楚明了的情况下,徇私枉法隐瞒案情真相,利用审判权协助当地无良商人诈骗浙江商人吴文斌等三人上千万元。现吴文斌等三个家庭房产已被查封,从此将流落街头。法官如此徇私枉法、胆大妄为,法理不依、天理难容! 案并不复杂,浙江籍商人吴文斌、徐见明、叶国志三人想到江西投资电池行业,经协商与江西省万年县云龙电源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分期投资入股云龙电源公司900万元。吴三人先期投资600万元后,参与了云龙公司的经营,主要负责电池销售。一段时间后,发现云龙公司是家庭企业模式,经营管理不规范,后续300万元就没有继续再投入。云龙公司发现吴三人已没有利用价值,竟在吴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召开股东会解除吴三人股东资格并将其已投资的600万元全部瓜分。更恶劣的是见吴三人远在浙江对600万元被瓜分也无能力追诉。云龙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新建(原万年县公安局副局长)竟变本加厉、无中生有,恶意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吴三人:第一,继续履行协议向云龙公司支付300万元及利息(供其瓜分);第二,赔偿抽逃产品的损失5477165元及利息。 上饶市中院和江西省高院的无良法官,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隐瞒事实真相,在没有有效证据,只有云龙公司说词的情况下,不可思议地支持了云龙公司诈骗性质的诉求。判决吴三人向云龙公司赔偿本息人民币1000余万元。 吴三人多次向汪娣娣和徐苹法官指出了法院的原审判决是故意隐瞒案情真相和关键证据的错判,但她们置之不理并且继续故意隐瞒。 徐苹、汪娣娣故意隐瞒案件真相和关键证据的违法行为如下:第一,故意隐瞒吴三人股东资格被解除且先期投资的600万元被瓜分侵占的重要事实和证据。第二,故意隐瞒吴三人已提供了销售买家和销售合同的证据,特别隐瞒了云龙公司一审提供的第八组证据:各办事处欠款情况表。云龙公司自己提供的各办事处欠款情况表直接戳穿了徐苹、汪娣娣法官认定无买家、无合同的谎言,因为该证据明确标明不仅有买家,且还有10家办事处买家,并详细表明了十家办事处买家的欠款情况。 江西高院汪娣娣、徐苹等法官胆大妄为的徇私枉法、隐瞒案情真相,直接导致吴三人不但先期投资的600万元血汗钱被云龙公司股东侵占瓜分,还无天理的被判再出上千万元供云龙公司股东侵占。由于汪娣娣、徐苹等法官的枉法,而吴文斌、徐见明、叶国志三人又投诉无门。三个家庭面临着家破人亡的凄惨结局,虽然强力反腐,但法院的法官们却可以逍遥法外,无法无天!请求大家救救吴文斌等三个无辜的受害家庭,也请大家救救这些不受约束的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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