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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调查!赤峰永丰矿业发生重大事故 有关部门蓄意瞒报

2016-12-23 14:52| 发布者: zvxd_o| 查看: 3878| 评论: 0

摘要: 摘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通过弄虚作假、偷梁换柱的手段,变换成一起刑事案件,不仅仅破坏了安全生产秩序,也助长了事故单位漠视安全生产责任和漠视劳动者生命的渎职行为!   近日有群众反映赤峰松山区永丰矿业有限 ...

摘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通过弄虚作假、偷梁换柱的手段,变换成一起刑事案件,不仅仅破坏了安全生产秩序,也助长了事故单位漠视安全生产责任和漠视劳动者生命的渎职行为!


  近日有群众反映赤峰松山区永丰矿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8月24日的施工巷道内施工时发生氰化物中毒死亡事故。死亡工人为河北张家口赤城人。永峰矿业在8月26日以每人110万价格由松山区政府领导协调达成赔偿协议,共计赔偿给四名死者家属440万元。

  永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王府镇红花沟,主营项目黄金,法人代表张学海。
  死者分别是,赤城县雕鄂镇上虎村,任少春,54岁。赤城县炮梁乡西水沟村,戴尚海,37岁。赤城县龙关镇小龙王堂村,王玉祥,44岁。赤城县龙关镇三街只树鑫28岁。通过四名死者家属的采访证实,他们在永丰矿业工作时发生吸入氰化物当场死亡。氰化物为剧毒化学品,人体吸入或经皮肤接触后均能引起中毒,0.05克氰化纳就能毒死一人。
  记者采访赤峰永丰矿业时该矿于(音)矿长称这起事故都上报给松山区政府了,所有的事情都是由区政府处理,详细情况和处理都由区政府做决定的,你们去区政府采访吧,我们不能给你们说这个事,这都是内部事,我们什么都答复不了你们。松山区王府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马主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永丰矿业实际上是将其第六采区的外包给内蒙古冠峰工矿工程有限公司,赤城人只是挂靠在冠峰工程公司下的。王府镇政府是24日下午6时左右接到矿上的事故上报的。马主席称该矿因手续问题已经在7月中旬停产了,赤城承包人是非法打通废弃的巷道采矿并采用堆浸的方式进行提炼黄金的,这种提炼方式因为污染环境已经明令禁令的。因为在提炼过程中他们非法使用了危险化学品氰化物被定性为刑事案件处理了,由于赤城承包人是非法采矿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赤城承包人与永丰的合作方式是由赤城人采矿由永丰提炼出黄金以比例方式分成的。


  1、此次事故是在工作提炼黄金过程中四人死亡。据死者家属称赤城承包人在与永丰矿业达成采矿协议后采矿入不敷出属于上了永丰矿业的当,永丰矿业为补偿赤城承包人的损失答应赤城承包人打开废弃巷道采炼黄金,以弥补赤城承包人损失。
  2、 氰化物为危险化学品,采购和使用均有相当严格的控制。以涉嫌危险物品罪查处相关责任人无可厚非,但已然形成了生产中的事故也显现出了松山区对危险物品的管控懈怠。
  3、永峰矿业对每个死者予以110万元共计440万元的赔偿。文件中明确指出是冠峰工矿公司的驻永峰公司的项目经理李穷书为主要责任人,赤城承包人也是挂靠在冠峰工矿公司,冠峰公司的员工死亡赔偿为什么永峰公司踊跃的来赔偿?
  4、赤峰市松山区安监局文件中的戴尚海等人所谓井下浸金是与矿井无关的个人非法行为是想表达这不是安全生产事故,无须按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规定去处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 问题的函事故认定中个人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窃设备设施过程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报告。其中由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者治安管理案件处理的,侦查结案后须有同级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可从生产安全事故中剔除。本次事故中案件还有三名嫌疑人未归案,未结之前还不能确定是刑事案件。

 〔全生产责任事故通过弄虚作假、偷梁换柱的手段,变换成一起刑事案件,不仅仅破坏了安全生产秩序,也助长了事故单位漠视安全生产责任和漠视劳动者生命的渎职行为!更容易滋生腐败,使行政监管丧失执法力度,使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责任人逃脱法律和政纪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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