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同城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南阳同城网 首页 曝光台 查看内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公安局一手遮天、做起了一方恶霸!

2016-12-18 11:57| 发布者: hyj| 查看: 5340| 评论: 0

摘要: 看巴彦县公安局如何又一次花样百出利用手中的权力执法犯法,欺压百姓,官官相护!  继2016年11月1日网上疯传的黑龙江释彦县惊现一手遮天派出所所长王俊(也有网友称是全国最牛所长)处理巴彦县居民荀永志与安某 ...
看巴彦县公安局如何又一次花样百出利用手中的权力执法犯法,欺压百姓,官官相护!

  继2016年11月1日网上疯传的黑龙江释彦县惊现一手遮天派出所所长王俊(也有网友称是全国最牛所长)处理巴彦县居民荀永志与安某纠纷一案又有了新的进展!

  自从上次网上公开这一案件经过,所长王俊在办案区对当事人进行侮辱,谩骂,殴打,伙同办案民警串改口供,刑讯逼供一事。巴彦县公安局纪检部门已调取了当天办案区的录像。

  也多次传唤举报人荀永志到公安局做笔录。经查举报属实!视频中,所长王俊醉酒状态进入办案区,先是破口大骂,后用卷宗抽打举报人荀永志。其后逼迫荀永志签字!

  荀永志本人也提供了视频,录音等证据!

 ∩是在如此物证人证铁证如山的情况下,巴彦县公安局却对王俊不予处理x是反其道而行之,荀永志莫名收到了龋候审的通知。而且什么程序和手续都免去了!民警还私下和

  荀永志说,只要你不再告我们,我们来给你把案件消除。先给你办的龋候审就是我们对你的诚意,接下来就给你销案!如果你不同意我们公安局就给你安上恶意在网上诋毁干警的罪名

  !

  在公安局干警的恐吓下,作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荀永志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一方面也怕这个黑社会所长王卡复,就同意了!

 ∩是谁能料到,巴彦县公安局又使出了新的手段!

  在2016年12月12日当天,荀永志接到检查院的电话,称案件已到检查院,要求荀永志去一次检查院,检查院有一些情况要了解。到了检查院,负责案件的检查官听荀永志讲了来龙去脉

  后说:你说的和公安局移交给我们的卷宗上不一样。移交的卷宗上清楚标明荀永志拒签笔录。荀永志看了笔录,发现除上次派出所的那份假笔录外,这是一份新的假笔录!也就是说派

  出所在案件的最初伪造了一份假的笔录,强迫荀永志签的字(派出所办案区的视频可以证明,是被王俊以及手下民警打骂逼迫签字)。后来在案件被网上公开之后,使用恐吓,诱导的
  手段让荀永志不在上告后,提交检查院的材料里,经巴彦县公安局手中又伪造了另一份假口供!

 ⊥彦县检查院对荀永志案件的处理结果是: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并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

  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荀永志在检查院得知这个情况后,来到巴彦县公安局询问,得到的答案确是:这是为了给你脱罪!荀永志表示很气愤:我又没犯罪,而且检查院已经不批准逮捕,只是一场民事纠纷。
  怎么会到现在这个样子!前后巴彦县公安局手中出现在两份不是自己说的假口供M彦县公安局不予回应!

  荀永志想到之前自己在国家信访局上访过,而且在2016年11月11日已经转到了巴彦县公安局,荀永志提出巴彦县公安局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可是巴彦县公安局却说:要什么答复啊!没
  有答复!上访没用!如果你在上访,就拘留你!国家信访条例清楚表明: 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
  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荀永志理论不过便离开了巴彦县公安局。谁曾想到,巴彦县公安局却将魔手伸向了无辜的人!

  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晚上7点20左右。荀永志公司的员工(韩XX)在家里休息,听见很大的砸门声音。因为员工年龄不大,才19岁,当时很害怕,开门后发现是6,7个民警,便询问什

  么事情?民警回答:什么事情你和我回去就知道了!韩XX和民警讲到:上次的纠纷事件不是已经处理好了么,而且我是员工,我不知道纠纷的具体经过。上次已经在公安局说清楚了!民
 ’却暴力强行带走了韩XX。

 〈到此情此景,韩XX的家人吓坏了!当时联系荀永志,当荀永志来到巴彦县第一派出所后被告知,韩XX已被刑拘!荀永志又来到巴彦县公安局理论。却被告知:如果不是你上访怎么会
  抓你的员工呢!如果你保证不在上访告状,你的员工我们可以放!

 ⊥彦县的公安局黑暗如此!执法犯法!纪检监察坐视不理|庇所长王俊,任由他随意欺压百姓(律在巴彦县公安局面前不过是一堆废纸!在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倡廉的今天却有人肆
  意妄为,以为天高皇帝远,独断专行,做起了地方的土皇帝!应了反腐论述里的:有人独断专行 老子天下第一!我的地盘,我就是法律!

  在此朽有一点不理解:荀永志通过上访途径正常应该得到公正的结果,可是巴彦县公安局却视国家信访条例如无物!这不是在公然挑衅国家的权威嘛!在巴彦县公安局接到荀

  永志上访反映的问题后,不但不处理,再规定日期内更是不给于答复!并且这件事情荀永志向上级部门反应也没有得到处理结果。难道国家的信访局只是一个建筑物放在那里了么?还是

 ⊥彦县公安局已经手眼通天!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巴彦县这座县城里老百姓有冤应该去哪里伸呢?

  如今在为我们创造的法治社会里居然还有这样一群穿着警服的恶霸!视法律如无物!在一个小小的县城里形成了一股强大的黑势力!官官相护Y姓有理说不出!

  在现今网络信息、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我恳请各位网友转发!让巴彦县公安局这样的黑暗势力无所遁形!还老百姓一个真正的法制中国!让我们广大网友都尽自己的一份力!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文章信息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都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投稿/广告/合作邮箱511006333@qq.com|网站地图|南阳同城网 ( 黔ICP备16004385号-3 )

GMT+8, 2024-10-14 03:18 , Processed in 0.027491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