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隆公路(四川省自贡市---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由四川省省政府同意,全部由四川省路桥公司投资修建,占地及拆迁等全部费用均为路桥公司负责。政府出面协调。 〓0一二年十二月,政府出面以每亩一万五千捌佰元的低价占用,低于市场价的几倍,政府承诺失地农民由政府出资购买社保,强行签订合同占用。生产队以协农转非名额,每人出资叁万元给集体分配,不分土地征用金为前提,调整土地也不分半寸土地。 全镇壹百陆拾人左右,长期无地元钱追问几年,至今只是办了镇居民户口。到今年(二0一六年)整整四年没有任何答复。 公路已经正式通车一年,占地四年,至今仍无回应。也不知资金流向,政府不作为,老百姓苦不堪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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