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法院以协议中没有显示承包两个字为由退回诉讼? 老百姓跟村里签订协议用水库给村里人浇地,但是现在村里强制把水库收回,还威胁我们把种的树赶紧卖掉,要不然就给你们全部伐掉?现在我们没办法只能先把树卖掉,村里还把树根推到水库里面,把我们辛苦开发出来种树的地居然承包了出去? 试问:十年前的老百姓又怎么可能知晓协议必须要写承包两字?而且协议还是村里拟写的? 宁阳法院的做法是否欺人太甚?还是收到了什么好处呢? 普通老百姓是否真的就无处伸冤? 齐鲁晚报?人民法院?泰安日报?山东高法?居然都没有给予回复。。。让人心凉。。。。 |
投稿/广告/合作邮箱511006333@qq.com|网站地图|南阳同城网 ( 黔ICP备16004385号-3 )
GMT+8, 2024-10-14 17:19 , Processed in 0.02981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