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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体制下的罪行轻判何谈法治? (转载)

2016-12-13 02:24| 发布者: z68o| 查看: 6574| 评论: 0

摘要: 人治体制下的罪行轻判何谈法治?  无奈之余  在大洋彼岸的美国,犯下校园欺凌罪的中国留学生翟芸瑶、杨雨涵和章鑫磊三人在达成认罪减刑协议的背景下,依旧将在美国监狱里分别度过漫长的13年、10年和6年刑期,而 ...
人治体制下的罪行轻判何谈法治?
  无奈之余

  在大洋彼岸的美国,犯下校园欺凌罪的中国留学生翟芸瑶、杨雨涵和章鑫磊三人在达成认罪减刑协议的背景下,依旧将在美国监狱里分别度过漫长的13年、10年和6年刑期,而且在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美国。这以后,除了坐牢的时间段,估计这三人此生再也难以体面踏上美国的土地了。特别荒唐的是,在案发后的法院审理期间,居然有一位涉案学生的家长试图贿赂被欺凌的受害人,想以金钱私下摆平此事(这家伙居然把在中国大陆较为流行的那一套歪门邪道的做法搬到美国去复制)。结果也遭到美国警方的逮捕,吃上了官司。这不是在自作孽么?这个混账学生的家长以为美国与咱们中国大陆一般,可以用钱摆平所有的事情?这个学生家长可能以为美国与中国大陆一样,司法腐败已到了难以救药的地步?屁民百姓也见钱眼开,个个都腐败得一塌糊涂?据说,事情到此还没有完,该案的两名受害者已经对三个施暴者提出了民事赔偿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相比之下,这类涉及校园欺凌的案件在中国大陆的司法审判,那就宽松多了。例如:某个刚进大学的19岁女生伙同他人对另一女生拳脚相加、还按住脑袋往地上磕、用打火机烧头发、用鞋跟碾手、用垃圾桶扣头……对此,法院的判决结果却是: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两在校学生井某与朱某因语言不和从殴打发展到持械(用匕首和斧子)相互砍杀,法院判决,井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降权,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告人井某某尚未成年,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且被害人朱某某无故追逐殴打井某某有过错。据此,认定井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葛某某系同班同学。因两人因碰撞引发争执与厮打。张某某持刀将葛某某捅伤,构成重伤。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已与被害人和解(?)。据此,认定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由以上几个案例可知,中国大陆的司法机关对青少年罪犯的判处大都宽宏大量得很。有人说,党国的出发点可能是出于挽救、教育和给出路的目的吧?但谁都知道,对社会犯罪者予以打击或制裁,目的就是最大限度的遏制犯罪,消解犯罪,以此确保社会平安,促使社会大众和谐共处,团结共进,营造一个天下和睦的太平盛世。如果达不到这种效果,就可以断定这样的司法实践是失败的,这样的司法理念就是错误的。因为这样的做法换来的是社会犯罪的愈加疯狂,由此带来的是全社会更大的遭殃,对少年儿童形成的伤害与犯罪诱导作用会更加严重。而这些年来,这样的现象我们大家都看到了。无论从上面对贪官污吏的制裁,还是到下面对青少年犯罪的处置,无不问题多多:腐败官员前腐后继,屁民们竟已经有了无官不坏的感觉;这老百姓一个个也学成了满嘴高风亮节,却一肚子歪理邪说,且相互伤害的无良刁民;而学生少年也学着个个自保,个个互防,有利便上,无利便让,一个个成了让人担忧的充斥虚情假意,尖钻刁蛮的歪瓜裂枣。这样的未来社会还不让人害怕么?!

  有人盘点了2016年发生的几个典型的校园暴力欺凌案件:重庆荣昌区一初中女生兰兰在住校期间因为太邋遢,引起宿舍女生的公愤,5名女生对兰兰打耳光,以此教育兰兰,不料竟将其打成10级伤残;江西永新县发生一起多人拳脚围殴一女生事件,涉事女生有9人,其中小学生2人,中学生4人,辍学者3人。年龄都在12至16岁之间。被打初中女生还遭受被扒光衣服的严重羞辱;甘肃张掖市山丹县第二中学校外,一名穿校服的女孩在路边被几名年纪相仿、身穿同样校服的女学生轮番殴打。在短短的6分多钟视频里,被打女生遭38次掌掴;福建永泰初三男生黄某遭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围殴,忍痛2天后被送医,却被发现脾脏出血严重,经手术被切除脾脏。经了解,此前黄某被同学无故欺凌已长达4年之久;安徽怀远县火星小学13岁的副班长小赐因为拥有检查作业、监督背书的权力,向另外6个孩子要钱。钱没给够,就逼迫他们喝尿吃粪;多名男子在露天公厕内围殴一名山西夏县晋新中学初三学生。视频中,该学生遭多人连番踢踹,被按进粪坑,被打得满脸是血;浙江庆元一年级男童被烟头烫;云南富宁一中学女生宿舍内遭围殴,凌辱拍裸照上传网络;安徽黄山一女生遭同班男生下春药……

  近年来我国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常有发生,校园暴力逐渐呈现频率增加、性质恶劣、施暴人低龄化的趋势。致死人的严重事件竟也时有耳闻:青海西宁大通县某学校发生一起学生打架致死事件;福建厦门湖滨中学校园伤害事件学生被殴打致死;广东梅州琴江中学学生打架致死事件;山西绛县15岁少年张超凡在网吧打工,被5、6名学生逼交保护费而围殴致死,心肺破裂小脑受损,木棍都被打成几节;河北衡水武邑县职教中心初二学生章某某在校园操郴该校学生殴打致死;重庆四十二中初二男生郑陈伟,因帮同学家长找人而得罪同学,竟被同学带人围殴致死……青少年们如此歹毒,这还不恐怖么?据说,党国有关方面专门发文,要求下面予以坚决制止。这不好玩么?大家都明白,只要中央有关方面专门发布文件,就说明所涉及的问题已相当严重。凡严重问题靠发文件能解决么?就像反腐败一样,30余年来党中央发了多少红头文件?腐败现象不还是不收敛,不收手么?!大家都知道,体制上的问题也就是基因上的问题。若真想消灾解难,不在根子上下功夫,能对症下药彻底根除这样的社会毒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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