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明星景甜违法代言被罚722万,关联方公司梵大集团严重失信、涉嫌传销的报道在网络上不径而走。但近日反传防骗联盟在浏览该负面消息时,却发现网络上出现了大面积删帖。
反传防骗联盟留意到,无论是微信公众号还是腾讯新闻页面,很多与梵大集团涉嫌传销有关的负面报道页面都已无法打开。
实际上,早在2020年,反传防骗联盟就见识过梵大集团耍无赖的伎俩,而这一切,还要从2020年3月份开始说起……
2020年3月27日,反传防骗联盟平台因刊载屡曝涉传的优减遭省代投诉,宣称卖不出可退货退款的承诺被指套路重重一文,曝光了梵大集团及当时还是隶属于梵大集团旗下的广州优减降科技有限公司的不良经营行为与旗下会员被骗维权等信息,被梵大集团与优减公司以网络侵权为由双双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在起诉状上,梵大集团否认了与广州优减公司的关系,并提出了四个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清除影响并恢复原告的名誉;2、判令被告连续公开赔礼道歉(在其发布赔礼道歉的媒体上持续不少于一个月);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侵权损失13600元(律师费和公证费);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20年7月21日上午9点,该案在广州互联网法院正式开放审理。在庭审中,投诉人赵某也亲自出庭作证证明文章报道内容一切属实,并提供了大量在梵大集团开会、在梵大集团签署优减代理协议、在梵大集团考察优减项目的照片与视频,在事实面前,当法官问梵大集团律师对这些举证内容是否还有质疑?是否还能提供新的证据证明梵大集团与优减公司无关联时,对方顿时无言以对。
2020年7月24,广东梵大集团外事(推广)部门就无新证据举证的情况下就撤诉事宜联系到本平台,本平台对梵大集团的撤诉请求提出了三个条件: 1、梵大集团约束旗下品牌优减15日内退还投诉人赵某(男)、卜某(女)、龙某(女)未发货部分的投资款。 2、对所有转发湖南正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文章的媒体与自媒体平台全部撤消非法侵权诉讼。 3、赔偿湖南正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所有应诉费用。
广东梵大集团代表胡某,李某等四人对以上三个要求均表示答应,广东梵大集团与广州优减降科技有限公司于7月28日正式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而在梵大集团与优减公司双双撤诉后,对于此前承诺的三个条件却玩起了忽悠拖延的把戏,起初,梵大集团多次要求团队长吴明星将未发货部分的退款退回至维权人手中,而吴明星始终以亏本、没钱等各种借口推托,之后又再次以支付一万元定金为由要求本平台删稿遭到了拒绝。
最近,在反传防骗联盟的再三追问下,最终在2020年8月底才将三位投诉人的维权费用退还,此时离梵大集团撤诉已经相隔了一个月之久。
而对于湖南正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诉费用的赔偿却至今仍未执行,湖南正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坚哥多次联系梵大集团市场部负责人胡某与推广部的李某,对方均以要我们耐心等待来忽悠拖延……
优减公司聘请网络公司联系本平台付费删帖
值得的提的是,付费删帖是梵大集团的惯用伎俩,早在2020年反传防骗联盟发布涉案文章的当月,优减公司公关也曾以支付一万元润笔费为由要求反传防骗联盟撤稿但遭到了反传防骗联盟的拒绝。
从该案件梵大集团为人处事的态度来看,耍手段、玩心机是梵大集团的一惯作风,明星景甜违法代言被罚722万只是一个导火索,反传防骗联盟相信,一个涉嫌传销、虚假宣传的违法企业再配上其甩锅、玩心机、付费删帖的非正当手段,梵大集团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版权声明:本文由反传防骗联盟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投稿/广告/合作邮箱511006333@qq.com|网站地图|南阳同城网 ( 黔ICP备16004385号-3 )
GMT+8, 2024-9-22 20:18 , Processed in 0.040141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