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曼可顿(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万元。 面包钠含量标注与实际不符 据了解,曼可顿(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系主要从事食品经营行业的企业。当事人在淘宝平台上设有自己的网店,网店名称为曼可顿官方企业店铺,网店上设有销售链接。网店网页内容由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并发布。当事人在网店上对外销售的酥皮奶油夹心面包,销售链接为曼可顿酥皮奶油夹心面包早餐面包休闲零食点心75g*8包7天短保,其于2021年3月30日起在产品的销售网页宝贝详情中将涉案产品的钠含量标注为356毫克/100克,经查实及当事人确认,其所销售的酥皮奶油夹心面包,实际钠含量为295毫克/100克并在产品外包装营养成分表中进行了标注。 2021年11月8日案发至案件调查结束,当事人已修改了网店内涉案产品参数(现钠含量标注为295毫克/100克)。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万元。 据悉,2021年5月,该公司就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万元。 控股股东今年初刚因虚假宣传被罚6万 第三方信息显示,曼可顿(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WU JIN。该公司由曼可顿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今年1月,曼可顿食品(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多款食品因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曼可顿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上的mankattan 曼可顿旗舰店,曼可顿超醇面包销售链接上发布低脂,在某电商平台曼可顿旗舰店,曼可顿脆饼组合销售链接上发布了无糖低脂和无糖的声称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或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所指的虚假广告的行为。 在某电商平台曼可顿旗舰店网页商品详情中宣传产品无糖的声称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 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曼可顿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罚款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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