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同城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南阳同城网 首页 曝光台 查看内容

一批虚假近视防控广告曝光!涉及爱尔眼科、清界光学科技等

2022-6-6 12:13| 发布者: kk888| 查看: 4542| 评论: 0|来自: 互联网

摘要: 一批虚假近视防控广告曝光!涉及爱尔眼科、清界光学科技等5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一批虚假违法近视防控广告典型案例清界光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广告宣称一次逆转,彻底康复等被罚152万元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 ...

一批虚假近视防控广告曝光!涉及爱尔眼科、清界光学科技等

5月31日

市场监管总局

曝光一批

虚假违法近视防控广告

典型案例

清界光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广告宣称一次逆转,彻底康复等

被罚152万元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

清界光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多个小区、地铁站等区域发布含有 真性近视逆转……摘掉眼镜等内容的广告;

在其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 清界视康:结果(去根,一生无忧)不是矫正,是逐渐彻底恢复。一次逆转,彻底康复等内容的广告。

判断近视需要通过专业医疗验光,当事人未采用任何验光设备,仅通过视力表记录顾客的视力,并宣称通过眼周推拿按摩、视力提升眼操、逆转望远等服务可实现逆转近视、摘掉眼镜的效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2月11日,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2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广告宣称医疗功效、保证治愈率等

被罚28万元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

广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发布全飞秒的激光,今天矫正,明天上班术后痛感轻微、不留疤、复发率低晚上配戴8小时 白天恢复1.0高清视力一整天ICL注入后一年内的最佳视力,99%以上等于甚至高于术前矫正视力等 宣称医疗功效、保证治愈率的内容;

使用8岁患者术前、术后图片对比 做功效宣传;

在 未标明专利号和种类的情况下发布其中鼻内窥镜下鼻腔泪囊造孔术…… 已获国家医学技术专利等广告用语。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1年6月7日,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陈锦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消毒用品宣称愈合假性近视等

被罚22万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

广州陈锦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叶黄素抑菌护理液润目医用冷敷贴等产品的广告宣传用语中使用了 逆天科技世界独创可以促进睡眠,改善睡眠 屏蔽转移吸附终端电子辐射缓解视力疲劳,视力下降,视力模糊 预防和愈合假性近视、飞蚊症等等内容。

并在未取得专利的情况下,在广告中 宣称双项专利号。

当事人销售的叶黄素抑菌护理液是普通消毒用品,润目医用冷敷贴是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广告内容 无相关证据证明。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1年5月7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鸡西市鸡冠区金永康视光眼镜店

广告宣传近视治疗功能等

被罚20万元

黑龙江省鸡西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

鸡西市鸡冠区金永康视光眼镜店利用宣传单、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款可以控制近视的神奇眼镜!永康智能降度镜-让天下没有近视的孩子、眼睛贵?还是眼镜贵?弱视消除,100%提升视力、无效退款等广告内容。

上述广告涉及近视治疗功能,并使用医疗用语相混淆的用语。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2021年5月26日,鸡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予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用医疗用语宣传无药品注册证书产品

被罚10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

北京予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烛龙明目护眼贴进入多家校园,经大量学生验证,双眼清晰,视力改善,惊喜不断!等内容的烛龙护眼贴广告,并使用中草药中医原理纯中药成分等用语以及中草药配图。

涉案产品无药品注册证书,但在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以及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2022年3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成都壹视觉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广告宣传每次三分钟孩子不近视等

被罚7万元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

成都壹视觉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在无事实依据和科学根据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发布 多功能哺光仪 每次三分钟孩子不近视 快速解决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广告用语;

在多功能弱视近视综合治疗仪医疗器械广告中出现 快速有效 安全智能 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2022年2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文章信息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都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投稿/广告/合作邮箱511006333@qq.com|网站地图|南阳同城网 ( 黔ICP备16004385号-3 )

GMT+8, 2024-9-23 00:40 , Processed in 0.02816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