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崛起,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火爆起来,借着买卖虚拟货币为名头的线上投资平台也随即而生。 近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借比特币介绍传销的案件。涉案当事人自己共投入人民币50多万元,并借比特币介绍传销,结果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5万元,其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终被驳回。 2017年12月,王某经人介绍,了解到了空中比特币的分红情况,于是托其帮自己在空中比特币平台注册账号。但是注册该账号首先要有一个已投资人的账号,一个人的身份信息最多可以注册31个账号,每注册一个账号需要1000美金(非美元,系一种虚拟货币,1000美金折合人民币6800元)。不过,账号内的美金需要从某币网或其他投资人处购买。 一个账户每天主要有6至12美金不等的静态收益,以及包括直推奖、对碰奖、矩阵奖金在内的动态收益。所谓的直推奖,是指后面的账号在注册时填写推荐人的账号,推荐人的账号就能直接获得20%的奖励。而对碰奖和矩阵奖金则是根据每个账号的点位分布来计算奖励,每层多一个账号或每多一个层级都可以产生相应奖励收益。 王某成功注册账号后,在该平台先后共投入了人民币50多万元。此外,王某又介绍了沈某等10人参与投资空中比特币项目,并组建了一个成员多为苏州市吴江区居民的微信群,群成员可在群内转让账户中的美金。 后来,该区市监局经调查,以王某介绍他人参加传销,对其罚款25万元。王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但经过市监局行政复议后,处罚决定保持不变。王某对复议结果仍旧不服气,于是向姑苏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 姑苏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在案证据,足以证明王某参加的空中比特币项目是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固定费用成为会员,通过所发展人员的数量来计算和给付报酬,发展人员与被发展人员之间形成上下级关系,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所规定的传销特征。 王某在被他人介绍参加该项目后,又介绍了沈某等十人参加项目,因此她作为介绍者,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受处罚主体。该区市监局对王某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量罚并无不当。因此,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之后王某还是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不过二审后法院仍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承办法官提醒,比特币并非我国所认可的法定货币,且该项目虽未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其实质仍是通过发展人头来获取收益,因此,仍是一种非正常的商业行为。广大群众在进行金融投资时,应认真了解投资项目的情况,不要抱着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对于传销活动时刻保持警惕。 文章来源 : 现代快报,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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