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一批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覆盖了当前多发常见的洗钱罪上游犯罪类型。 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巢克俭:仅去年我们就对614家金融机构、支付机构这些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了专项和综合执法检查,我们对其中的537家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达到5.26亿元。我们还对违规的个人1000人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达到了2468万元。 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洗钱犯罪呈现出新趋势和新特点,虚拟货币也成为洗钱新手段。 由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隐蔽性强、难以追查的特点,已经成为洗钱犯罪的新手段。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2018年年中,陈某波将非法集资款中的300万元转账至陈某枝个人银行账户,陈某枝在明知其前夫涉嫌集资诈骗罪,仍然将部分赃款通过比特币矿工换取密钥,并且将密钥发送给逃往境外的陈某波,供其在境外兑换使用,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 办案过程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示虚拟货币领域洗钱犯罪风险,建议加强新领域反洗钱监管和金融情报分析,人民银行将本案作为中国打击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成功案例,提供给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经验。 今年3月1号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实施,自洗钱这种为自己洗钱的行为将单独构成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新规定,最高检正在会同最高法研究修改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自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的规定,上游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来源和性质的,不再作为后续处理赃款的行为被上游犯罪吸收,而是单独构成洗钱罪。立法的这一修改体现了对上游犯罪分子加大处罚力度的精神。 央行表示,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牵头单位,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共同有效打击洗钱犯罪。 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巢克俭:自洗钱行为将单独构成洗钱罪。对于遏制洗钱及上游犯罪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我们人民银行将以本次典型案例发布为契机,积极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宣传学习,深入理解立法的意义,在司法实践当中眷落实刑法的新规定。 |
投稿/广告/合作邮箱511006333@qq.com|网站地图|南阳同城网 ( 黔ICP备16004385号-3 )
GMT+8, 2024-9-24 10:20 , Processed in 0.706137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